題組內容
二、請依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及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二)下表為民國(下同)114 年贈與稅免稅額及課稅級距金額。甲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於 114 年有下列贈與行為: 1 月贈與中華民國境內 A 上市公司股票 1 萬股與配偶,贈與日每股開 盤價新臺幣(下同)200 元,每股收盤價 210 元;4 月贈與無償供公眾 通行之道路與母親,市價 4,850 萬元,土地公告現值 2,400 萬元;7 月 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與胞姊,市價 3,600 萬元,公告現值 1,300 萬元;11 月贈與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與兒子,市價 1,850 萬元,土地公告現值 800 萬元。 試計算甲於 1、4、7 和 11 月各次贈與行為之贈與稅分別為何?(16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