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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期貨經理事業之經理人及業務員應為專任,但他業兼營期貨經理事業時,具期貨經理事業相關人資 格者,得兼任部分期貨經理事業之職務。請問:(請以可或否回答,簡述之)

(2)登記為期貨商之經紀部門主管可否兼任期貨經理事業之專責部門主管?

詳解 (共 3 筆)

kakon
kakon
詳解 #5671703
202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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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業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辦理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之專責部門主管及業務員,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不得辦理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或由其他部門主管及業務員兼任。但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專責部門主管如具第五十一條之資格條件,或業務人員如具第四十九條之資格條件,得兼任之。

Master
Master
詳解 #4325361
2020/10/18
他業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辦理全權委託期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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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h-Kang Liu
Chih-Kang Liu
詳解 #4654969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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