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趁其弟弟乙出國之際,在乙所有土地上建造一棟三十坪房屋(下稱系爭房屋), 而乙返國後雖發現該房屋仍在興建中,但因礙於親情而不忍與甲發生爭端,故未向 甲提出任何主張。半年後,系爭房屋興建完成,然甲、乙因故發生爭吵,乙便就系 爭房屋向甲請求拆屋還地。試問:乙之主張是否有理?(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許椰子
許椰子
詳解 #1748066
2016/04/08
767所有權返還 不是適用796樂界容忍義務

私人筆記 (共 1 筆)

Gail Kuo
Gail Kuo
私人筆記 #2493150
2020/08/19
第 796 條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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