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甲擁有一筆坐落於非都市土地鄉村區內之私有土地,該土地編定使用地類別為「交通用地」。由於該地區周邊已由政府開闢完成更寬廣之替代道路,該筆土地現況長年荒廢、 無公眾通行事實與必要。甲為能將該土地收回作為興建住宅使用,欲將該土地變更編定 為「丙種建築用地」。請問該案應經何種程序,始能完成變更編定之目的?(20 分)
六、甲擁有一筆坐落於非都市土地鄉村區內之私有土地,該土地編定使用地類別為「交通用地」。由於該地區周邊已由政府開闢完成更寬廣之替代道路,該筆土地現況長年荒廢、 無公眾通行事實與必要。甲為能將該土地收回作為興建住宅使用,欲將該土地變更編定 為「丙種建築用地」。請問該案應經何種程序,始能完成變更編定之目的?(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