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搭乘乙駕駛之計程車經過高雄市區,遭吸毒而反應變慢之 16 歲丙駕車從旁撞上,致甲身受重傷。甲爰依侵權行為之規定,訴請丙及其法定代理人丁連帶賠償甲所受損害新臺幣(下同)80 萬元。對此,丁抗辯乙亦超速行駛,故應減免丙、丁之賠償責任。經法院審理並認定乙超速行駛、丙吸毒後駕駛,均為本件車禍之肇事原因。次查丙、丁均住臺南市, 丁曾向住在嘉義縣之戊,購買戊名下位於雲林縣的 A 地。丁已付清 A 地價金,業經定相當期限催告戊履約,惟戊遲未辦理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ㄧ)甲向高雄地方法院訴請丙、丁連帶賠償其所受損害,試問:高雄地方 法院是否有管轄權?又丁向嘉義地方法院訴請戊為 A 地所有權移轉 登記,詎戊逕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試問:嘉義地方法院是否有管轄權? (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