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電動車電能系統 應用實務
電動車動力系統 應用實務
電動機控制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2 交通部航港局_次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一等大副:航海與船舶操縱#142732(50題)
115年 - 115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試題:國文#142731(28題)
115年 - 115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試題:漢語語言學#142730(45題)
115年 - 115-2 交通部航港局_次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一等船長:航運業務#142729(50題)
115年 - 115-2 交通部航港局_次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一等船長:船長實務#142728(50題)
115年 - 115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試題:華語文教學#142724(38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中醫師(一):中醫基礎醫學(二)(包括中醫方劑學、中醫藥物學) 測試用#142722(80題)
115年 - 115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華人社會與文化#142721(40題)
115年 - 115-2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適任性評估筆試測驗_一等大管輪:電機電子與自動控制#142720(50題)
115年 - [無官方正解]115 國立政治大學_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試題_共同科:英文B#142719(36題)
最新試題
15. 專屬經濟區海域之寬度為從測算領海寬度之基線量起,不可超過多少海浬(A)50浬(B)100浬(C)150浬(D)200浬
14. 中華民國船員法中規定,非因執行職務而受傷或患病,超過幾個月,雇用人得停止醫療費之負擔(A)一個月(B)二個月(C)三個月(D)六個月
13. 仲裁結果具有那一種性質(A)終局性(B)不確定性(C)可懷疑性(D)以上皆非
最新申論題
5.何謂清潔壓艙水?
4.下列敘述於白天情況下,允許負責當值之航行員單獨瞭望,船長應考量之因素。
3.試述如何做好一安全之航程計畫。
最新課程
統計學
講師:
Terry Tung
簡介:
國家考試考古題整理
考前60天◆經濟學
講師:
Terry Tung
簡介:
高普考、初考、三四五等、國營適用! 申論題精析完備 + 選擇題全新解析 個經&總經 6 大章節分類(供需、成...
教育統計
講師:
Terry Tung
簡介:
國家考試考古題整理
最新主題筆記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8 條
課程:
中央法規標準法
章節:
第 二 章 法規之制定
描述:
法規條文應分條書寫,冠以「第某條」字樣,並得分為項、款、目。項不冠數字,空二字書寫,款冠以一、二、三...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9 條
課程:
中央法規標準法
章節:
第 二 章 法規之制定
描述:
法規內容繁複或條文較多者,得劃分為第某編、第某章、第某節、第某款、第某目。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10 條
課程:
中央法規標準法
章節:
第 二 章 法規之制定
描述:
修正法規廢止少數條文時,得保留所廢條文之條次,並於其下加括弧,註明「刪除」二字。 修正法規增加少數條...
最新討論
9.林老師觀察在益智角活動的小怡,並將她的作品拍照存檔作為評量的依據。這是符合哪一種評量方式?(A)口頭評量 (B)檔案評量 (C)檢核表評量 (D)筆試評量
21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違法授益處分之職權撤銷,其撤銷權行使之除斥期間為: (A)1 年 (B)2 年 (C)3 年 (D)4 年
22. 下列關於肝功能驗血檢查的敘述,何者錯誤? (A) 肝硬化患者,白蛋白(Albumin)可能降低 (B) 發育中的兒童,鹼性磷酸酶(ALK-P)會下降 (C) GOT 明顯高於 GPT 時,可能代表罹患酒精性肝病 (D) 當一次大量飲酒後,麩胺醯轉移酶(r-GT)即可能上升
3.67 歲陳先生,有 type 2 DM,長期血糖控制不佳,左腳趾有一化膿惡臭的傷口,就醫時體溫 38℃,白血球增 多,欲以抗生素治療,下列何者最適當? (A)cephalexin (B)levofloxacin (C)trimethoprim-sulfamethoxazole (D)ceftriaxone+metronidazole
10.有關甲、乙二項看法是否符合本文觀點,最適當的研判選項是:甲、在微風中,享受坐在藤椅上吃著鹽水花生的時光;或是欣賞雨夜的霓虹燈,既充實了感官,也充實了心靈。 乙、正因有花落的遺憾,才顯出花開的美好,唯有感謝可憎與乏味的存在,才能發現日常隱而不顯的美好價值。 (A)甲、乙皆符合 (B)甲、乙皆不符合 (C)甲符合,乙不符合 (D)甲不符合,乙符合
51 甲一駕車行為同時撞傷乙、撞死丙。若丙之家屬先告訴後,乙得否再為自訴? (A)為貫徹公訴優先原則,解釋上應優先考量重罪,此時重罪既經告訴,不容許乙再為自訴(B)告訴乃論之罪之直接被害人提起自訴者,依法不受公訴優先原則之限制,乙得再為自訴(C)基於主觀之告訴不可分原則,對於裁判上一罪提出告訴,效力自然及於其他犯罪事實,乙不得再為自訴(D)告訴主觀上是可分的,丙之家屬先為告訴,不影響乙之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