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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檢◆熱處理-滲碳滲氮熱處理-乙級
農會◆保險業務實務
農會◆財務處理辦法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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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 宜蘭縣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_複試試教版本及範圍及實作內容:國中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科(英語)#141138(1題)
115年 - 115 宜蘭縣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_複試試教版本及範圍及實作內容:國中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科#141136(1題)
115年 - 115 宜蘭縣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_複試試教版本及範圍及實作內容:國中視覺藝術(藝術才能班)#141135(1題)
115年 - 115 宜蘭縣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_複試試教版本及範圍及實作內容:本土語(閩南語專長)#141133(1題)
115年 - 115 宜蘭縣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_複試試教版本及範圍及實作內容:輔導活動#141132(1題)
115年 - 115 宜蘭縣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_複試試教版本及範圍及實作內容:資訊科技#141131(1題)
115年 - 115 宜蘭縣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_複試試教版本及範圍及實作內容:體育、體育(原住民教育組)#141130(1題)
115年 - 115 宜蘭縣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_複試試教版本及範圍及實作內容:理化#141129(1題)
115年 - 115 宜蘭縣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_複試試教版本及範圍及實作內容:生物#141128(1題)
115年 - 115 宜蘭縣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_複試試教版本及範圍及實作內容:公民與社會#141127(1題)
最新試題
10. 電火之處理安全守則中,應立刻將著火電路之電源切斷,同時通報火警,請問應以何種滅火器滅火及其注意事項? (A) 以乾粉滅火器撲滅,但在通風不良處應注意對人員引起的傷害 (B) 以泡沫滅火器撲滅,但在通風不良處應注意對人員引起的傷害 (C) 以水霧撲滅,但應注意附近帶電設備 (D) 以二氧化碳撲滅,但在通風不良處應注意對人員引起的傷害
9. 請問使用海立特燈(Holide Torch)之弗里紅(F-12)漏洩之檢查法中,火焰之正常顏色,應為藍色,請問如若大漏時其火燄將轉變為何種顏色? (A) 轉變為紅色 (B) 轉變為金黃色 (C) 轉變為深綠色 (D) 轉變為紫色
8. 請問船舶上最常用以測量電氣絕緣強度的儀器,是下列何者? (A) 高電阻錶 (B) 三用電錶錶 (C) 電流錶 (D) 接地指示錶
最新申論題
(五)電源之功率因數為多少?【5 分】
(四)電源供應之平均功率為多少瓦特?【5 分】
(三)電流is的有效值為多少安培?【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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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學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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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僕】摩檸Mo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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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彩圖解英文音標發音課-自然發音+KK音標一次全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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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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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全彩圖解英文音標發音課程,學完讓你自然發音+KK音標一次全學會! 課程特色: 1.圖解、音標、注音、符號...
高一下英文課程(十年級)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高一下單字課,老師講解,偶爾有片語。
最新主題筆記
民法 編債 第 571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十二 節 居間
描述:
居間人違反其對於委託人之義務,而為利於委託人之相對人之行為,或違反誠實及信用方法,由相對人收受利益者...
民法 編債 第 572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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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十二 節 居間
描述:
約定之報酬,較居間人所任勞務之價值,為數過鉅失其公平者,法院得因報酬給付義務人之請求酌減之。但報酬已...
民法 編債 第 57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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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編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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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十二 節 居間
描述:
因婚姻居間而約定報酬者,就其報酬無請求權。
最新討論
下列哪一條河流是台南縣轄域內最長的河流? (A) 八掌溪 (B) 急水溪 (C) 曾文溪 (D) 二仁溪
新豐區五鄉鎮市中,人口最多的鄉鎮市是下列哪一個? (A) 永康市 (B) 仁德鄉 (C) 歸仁鄉 (D) 關廟鄉 (E) 龍崎鄉
5依司法院憲法解釋,集會遊行法第6條禁止在國際機場港口舉行集會、遊行,此一規定是否合憲?(A)此一禁止規定乃為維護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故屬合憲(B)集會自由受憲法絕對保障,故集會遊行法此一禁止規定,已被宣告違憲立即失效(C)集會自由之限制乃是憲法保留事項,故集會遊行法此一禁止規定,已被宣告違憲立即失效(D)集會遊行法此一禁止規定,違反比例原則,應屬違憲,立法機關應儘速完成修正
6依據司法實務見解,關於訴訟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刑事訴訟法第17條第8款規定所稱法官「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係指法官就同一案件之審級救濟程序,「曾參與下級審之裁判」,不包括「曾參與發回更審前同審級法院之裁判」(B)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未將律師或辯護人與被告間基於憲法保障秘密自由溝通權之行使而生之文件資料,排除於得搜索、扣押之外,合憲(C)最高行政法院103年8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外籍配偶申請居留簽證經主管機關駁回,本國配偶……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行政法院應駁回其訴」,並未排除本國(籍)配偶以其與外籍配偶共同經營婚姻生活之婚姻自由受限制為由,例外依行政訴訟法第4條規定提起撤銷訴訟之可能(D)法院裁定被告延長羈押,其辯護人得為被告獨立提起抗告
7依司法院憲法解釋,關於我國司法體制以及行政救濟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公務員對於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經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申訴再申訴未獲救濟後,若認其權利受違法侵害,仍得續行向行政法院提起救濟(B)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制成為懲戒法院可知,以往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並非憲法上法官(C)保全制度屬於司法權的核心權能,其制度內涵得由司法自主形成,不屬於法律保留的範圍(D)基於有侵害即有救濟的法理,公權力對人民的干預縱使顯屬輕微,只要人民感到不服,仍應許其提起行政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