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高考/三級◆職業衛生暴露風險評估
高考/三級◆獸醫行政法規與獸醫病理學
普考◆職業衛生概要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組別: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143383(27題)
115年 - 115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政府採購法#143382(4題)
115年 - 115 調查特種考試_三等_調查工作組(選試日文):外國文(日文)#143381(6題)
115年 - 115 調查特種考試_三等_醫學鑑識組:遺傳學#143380(7題)
115年 - 115 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三等_海洋巡護科輪機組:船用電機與自動控制#143379(4題)
115年 - 115 調查特種考試_三等_資訊科學組:資料庫應用#143378(8題)
115年 - 115 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三等_海巡行政: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43377(4題)
115年 - 115 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三等_海洋巡護科航海組: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143376(8題)
115年 - 115 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組別:海巡勤務#143375(4題)
115年 - 115 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四等_海洋巡護科航海組:航海學概要#143374(9題)
最新試題
15. 下列哪一項表示船舶正朝右轉之運轉信號? (A) 一短聲,閃光一次 (B) 二短聲,閃光二次 (C) 三短聲,閃光三次 (D) 連續短聲,連續閃光
14. 下列何者為固定骨折之原則? (A) 先移至適當處再固定 (B) 邊移送邊固定 (C) 原地固定後再移動 (D) 在原地等待不必處理
13. 在滅火任務編組中,哪一組人員應負責搜索火源? (A) 執行保護組 (B) 直接滅火組 (C) 尋找火源組 (D) 限制火場組
最新申論題
7. 試述變壓器在操作時過熱之原因?
6. 試述更換保險絲要注意哪些要點
(4)輸送的這段時間時間耗電多少度數?
最新課程
AI初級-科目1-L11101 AI的定義與分類
講師:
ABEL WANG
簡介:
iPAS◆AI應用規劃師◆初級課程主要分為科目1:L11人工智慧基礎概論(9個單元),科目2:生成式 AI應用與規劃(7個...
選修化學II 題目演練
講師:
Kai
簡介:
延續 108 課綱規劃,聚焦於更進一步的核心主題,包括 原子結構與週期表趨勢、化學鍵與分子形狀、化學平衡與...
刑法總則(上)
講師:
penguin
簡介:
本課程將結合筆者的考試經驗,將以條列式的方式幫您整理每個法條的重點所在,也會利用歷屆試題幫考生快速複...
最新主題筆記
民法 編債 第 395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一 節 買賣
描述:
應買人所為應買之表示,自有出價較高之應買或拍賣物經撤回時,失其拘束力。
民法 編債 第 396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一 節 買賣
描述:
拍賣之買受人,應於拍賣成立時或拍賣公告內所定之時,以現金支付買價。
民法 編債 第 397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一 節 買賣
描述:
拍賣之買受人如不按時支付價金者,拍賣人得解除契約,將其物再為拍賣。 再行拍賣所得之價金,如少於原拍賣...
最新討論
陳老師為了培養學生的閱讀習慣,與學生約定每閱讀一本課外讀物便給予一張點券,累積10 張點券可兌換獎品。請問這是下列哪一種原理的應用? (A)類化 (B)辨別 (C)代幣制 (D)古典制約
63.依溫納(B. Weiner)的歸因理論,學生具有何種成敗歸因對良好的學業成就較有幫助 ? (A)努力 (B)能力 (C)工作難度 (D)運氣
在E. H. Erikson的社會心理發展階段,國中階段的個體最容易出現之心理社會危機是下列何者? (A)信任vs. 不信任 (B) 自動vs.害羞 (C)勤勉vs.自卑 (D)自我認同vs角色混淆。
10.依民用航空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民航事業? (A)普通航空業 (B)航空氣象業 (C)航空站地勤業 (D)空廚業
80. 有關腦死的病人進行器官捐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術中輕度低體溫( 34 - 35 °C)也是可接受的範圍 (B) 類固醇可減少捐贈的器官發炎反應、改善肺功能 (C) 如有捐腎,應避免使用Voluven® ( hydroxyethyl starch ,HES) (D) 腦死病人應補充含糖溶液,血糖在250mg/ dL以內是可接受的
(二)甲自 105 年購入一筆土地,即違反本條規定,惟直到 114 年經檢舉始 由主管機關予以裁罰新臺幣 6 萬元,並命其停止使用並拆除其地上物 恢復原狀。甲抗辯主管機關之前揭處分已逾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甲 之抗辯有無理由?(15 分) 參考法條: 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1 項: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 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2 項:前項期間,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但行為之結果發生在後者,自該結果發生時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