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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諮商心理師: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142823(43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學(一)(包括口腔解剖生理學、牙體形態學及牙科材料學科目)#142822(50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學(二)(包括固定義齒技術學科目)#142821(50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臨床心理師:臨床心理學特論(三)(包括飲食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精神官能症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壓力身心反應與健康行為)#142803(43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臨床心理師:臨床心理學特論(二)(包括心智功能不全疾病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精神病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兒童與青少年發展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142802(45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臨床心理師:臨床心理學特論(一)(包括自殺之心理衡鑑與防治、暴力行為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物質濫用與依賴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性格與適應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142801(44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臨床心理師:臨床心理學總論(一)(包括偏差行為的定義與描述、偏差行為的成因)#142800(45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臨床心理師:臨床心理學總論(二)(包括心理衡鑑、心理治療)#142799(44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臨床心理師:臨床心理學基礎#142798(42題)

115年 - 115 連江縣國民中小學_新進教師聯合甄選試題:輔導專門科目#142792(40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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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請比較「工作記憶 (Working Memory)」與「長期記憶 (Long-term Memory)」在學習歷程中的功能差異,並說明教師可以採取哪些教學策略,以減少工作記憶負荷並促進知識進入長期記憶。

1. 請假設自己是 AI,如果有人問您「當小學老師的條件」,您會如何回答?(請撰寫不少於 300 字之 AI 模擬回應稿)

第一部分:國文【作文 ,共 40 分】 題目說明:       「安身立命」是指居處得以容身,生活有著落,精神上亦有所寄託。在現代社會中 要憑藉知識和能力,有一份穩定的工作,並在心靈上有所依歸,並非難事。但是每個人 出身的環境或成長的機遇,各有不同,並非人人都可以一帆風順,找到安頓身心的避風 港,或在心靈上平穩地面對各種失敗或失落。尤其在面臨情感、學業、事業不如預期的 情況下,內心總是會起伏不定,患得患失。因此,內在心境的安頓與外在價值的確立, 就十分重要了。有人「凡事盡其在我,不計較得失,樂天知命」;有人透過「修身養性、 盡心知命」,來安頓心靈;有人則提倡「順應自然、無為而無不為」,來自在生活。簡言 之,這些都教人建立內在的平衡,即使遭逢困境或失敗也能心安理得,創造生命的永恆 價值。         請以「安身立命」為題,敘述您面對某一次困境或失敗時,內心自我平衡的歷程、 結果與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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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下列關於固體可燃物之燃燒型態類別區分何者正確? (A) 木材為表面燃燒 (B) 金屬粉為自己燃燒 (C) 賽璐珞為分解燃燒 (D) 硫黃為蒸發燃燒

15 關於公務人員考績法(下稱本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營事業人員之考績,準用本法之規定 (B)不受任用資格限制人員之考成,得由各機關參照本法之規定辦理 (C)派用人員之考成,準用本法之規定 (D)其他不適用本法考績人員之考成,得由各機關參照本法之規定辦理

18 關於公物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公物係直接或間接供公目的使用之物 (B)公物實際上皆須提供公用 (C)公物限於民法上所稱之物 (D)公物皆須受公權力支配

17. Annie is director of a local _____ organization in Taipei. (A) charitable (B) charitably (C) charities (D) charity

16 甲在半夜駕車時不慎撞傷 A,因害怕刑事追訴,所以逃到山中,希望好友乙能夠將其藏起來,乙答應 之。甲後來遭到通緝,且因運氣不好被正好在巡邏的警察發現後逮捕。甲交保後,急電其另一個好友丙,希望丙能夠在法庭上為其作證,說甲當天跟丙在一起,所以沒有開車,丙同意後在檢察署中具結後作證表示甲當天跟自己在一起,但因為丙和甲的弟弟丁有仇,於是故意說記得當天甲有提到丁開了他的車出門,想把罪推給丁。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不成立教唆偽證罪 (B)甲不成立教唆藏匿人犯罪(C)丙除了偽證罪外,亦成立誣告罪 (D)丙之誣告罪與偽證罪應成立真正競合

16 依實務見解,人民請求地政機關註銷於土地登記簿其他登記事項欄之註記遭拒絕時,應如何進行 權利救濟? (A)經訴願未果後,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B)經訴願未果後,向行政法院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C)經請求行政機關確認該註記無效未果後,向行政法院提起確認無效訴訟 (D)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