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藥理學與藥物化學
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包括中藥學)
調劑學與臨床藥學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護理師: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142860(50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公共衛生師:生物統計學#142859(43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法醫師:臨床法醫學#142858(43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護理師:產兒科護理學#142857(50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護理師:基本護理學(包括護理原理、護理技術)與護理行政#142856(50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公共衛生師:衛生法規及倫理#142855(43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營養師:團體膳食設計與管理#142854(44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法醫師:法醫毒物學#142853(44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公共衛生師:流行病學#142852(44題)
115年 - 115 專技高考_法醫師:法醫生物學#142851(45題)
最新試題
(五)《國語》——( )
(四)《周禮》——( )
(三)「三通」——( )
最新申論題
3. 推斷本曲之創作年代?簡述其緣由。
2. 本曲在創作手法上有何特色?
1. 簡述本曲音高架構。
最新課程
行政法-實戰記憶術
講師:
Yellow
簡介:
針對必考的一些體系架構,提供實戰的記憶術教學
國一上數學課程(七年級)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提供國一上數學口訣秒殺密技!看了就記起來!隨堂練習+講義+影音+測驗4效合一。
高中歷史 中國與東亞史
講師:
kuochuanlino
簡介:
一〇八課綱施行後,高中歷史課程從傳統臺灣史、中國史,到世界史皆有重大變革。尤其中國史擴張範圍,成為中...
最新主題筆記
國際法源與人權公約國內法化
課程:
升官等警正/薦任・升資員級晉高員 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依考點系統整理與對應試題
章節:
第 1 章 法律的意義、法系與我國法制繼受
描述:
學習重點 掌握國際公法的主要法源:條約、國際習慣及一般法律原則,並了解國際慣例成為法律規範的條件。...
法源種類與習慣法成立要件
課程:
升官等警正/薦任・升資員級晉高員 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依考點系統整理與對應試題
章節:
第 2 章 法源與法律之分類
描述:
學習重點 掌握憲法、法律、命令、條約、習慣及法理的意義,並區分「是否為我國承認的法源」與「屬於直接法...
民法第1條民事法源適用順序
課程:
升官等警正/薦任・升資員級晉高員 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依考點系統整理與對應試題
章節:
第 2 章 法源與法律之分類
描述:
學習重點 熟記民法第1條的適用順序:法律→習慣→法理,必須依序適用,不得任意跳過前一順位。 掌握法源分類...
最新討論
8 甲向乙市政府申請養老津貼,乙市政府未查明甲之身分即作成核准處分並發放津貼給予甲,嗣後發現甲 不符合發放要件,乙市政府遂撤銷原核准處分,並要求甲返還已受領之津貼,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市政府疏而未查甲之申請資格,故無權撤銷該核准處分 (B)甲不符合發放資格,則其受領之津貼乃係公法上不當得利,乙市政府無庸撤銷原核准處分,直接命甲 返還即可 (C)乙市政府得作成行政處分,命甲返還已受領之津貼 (D)乙市政府須提起行政訴訟命甲返還津貼,而不得以處分方式命甲返還
20.咚咚國小教師進行備課時,發現許多領域都有與「自我認識」相關的單元,因此教師們決定調整單元順序,讓各領域中有關「自我認識」的單元都在相近的時間進行教學。此課程規劃屬於下列何者? (A)相關課程 (B)廣域課程 (C)融合課程 (D)超學科課程
25.郭老師以探討網路不實訊息的主題進行教學設計,師生共同決定拍攝短片教導民眾分辨不實訊息,並整理不實訊息的資料製作專刊,最後以展演的方式呈現學習成果。此種做法屬於下列何種評量方式? (A)實作評量 (B)動態評量 (C)適性評量 (D)紙筆測驗
複選題123. 視覺設計中,何者為提高 APP icon 注目性的因素 (A)使用血腥暴力圖像(B)利用高明度的色彩搭配 (C)獨特的造型設計 (D)避免使用過長的文字 。
複選題124. 針對視覺網頁設計中,何者為傳遞統一性形象識別要素 (A)網頁設計需創新和創意,不需遵守企業識別規範 (B)將標誌設計於固定的版面位置,明顯且可辨識之處 (C)網頁設計風格與平面設計文宣風格相互呼應 (D)網頁設計之色彩計畫符合識別系統規範 。
10. 有關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憲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憲法未明定屬於中央之權限者,屬於地方 (B) 中央與地方之權限,憲法有明文規定 (C) 憲法未明定屬於地方之權限者,屬於中央 (D) 憲法未明定屬於中央或地方權限之事項,其權限歸屬遇有爭議時,由司法院大法官決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