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3.關於危險犯與實害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具體危險犯與實害犯均屬結果犯
(B)抽象危險犯與具體危險犯均屬結果犯
(C)抽象危險犯與實害犯均屬結果犯
(D)具體危險犯與實害犯屬結果犯,抽象危險犯屬行為犯或舉動犯
(E)具體危險犯與抽象危險犯屬行為犯或舉動犯,實害犯屬結果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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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9), B(28), C(23), D(104), E(29) #3891912

詳解 (共 4 筆)

#7376999
實害犯(結果犯):必須發生法定的「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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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為何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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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哪裡對?

具體危險犯的結果是一個「危險結果」;實害犯的結果則是「實害結果」,這兩者在另一組犯罪分類上,都會被分為「結果­犯」。

 「行為犯 vs. 結果犯」:指犯罪是否要求發生特定的損害結果。行為犯只要實行法條規定的行為即告成立,不問結果。

「抽象危險犯 vs. 具體危險犯」:指犯罪是否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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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9912
這題是非常經典的刑法總論概念。直接用最核心的「口訣」「通說架構」來撕開這題的偽裝!
核心口訣
「實害、具體看結果;抽象只要看舉動!」

國考、警大通說核心觀念拆解
在刑法的「犯罪行為類型」中,我們要區分這三個概念:
  1. 實害犯 = 結果犯
    • 定義:必須在客觀上真正發生法益受侵害的「實害結果」才算犯罪既遂(例如:殺人罪要有人死亡、竊盜罪要有財物移轉)。
  2. 具體危險犯 = 結果犯
    • 定義:不以實害發生為必要,但在個案中必須由法官判斷是否確實產生了「危險狀態」這項結果(例如:放火燒毀自己物,必須「致生公共危險」)。在刑法理論上,這個「危險狀態」被視為一種構成要件結果,因此屬於結果犯
  3. 抽象危險犯 = 行為犯(舉動犯)
    • 定義:立法者認為這種行為本身就極度危險,只要你做出這個「舉動」就直接構成犯罪,不以發生任何危險結果為要件(例如:酒駕不能安全駕駛罪、放火燒毀現住建築物罪)。因此屬於行為犯

精準對決
  • (A)、(B)、(C) 敘述均不完整或混淆了抽象危險犯的本質。
  • (E) 誤將具體危險犯歸類為行為犯,錯誤。
  • (D) 具體危險犯與實害犯屬結果犯,抽象危險犯屬行為犯或舉動犯。完全符合刑法通說與歷屆標準答案!

點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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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本題依標準通說出題:正解絕對是 (D)
  • 考生務必緊抓「具體=結果、抽象=行為」的鐵律,在未來的國家考試中才不會被題目牽著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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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852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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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題|危險犯與實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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