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何項原則不屬於罪刑法定原則之內涵?
(A)禁止類推適用原則
(B)罪刑明確性原則
(C)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D)禁止溯及既往原則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2), B(106), C(2677), D(163), E(0) #3524911
統計: A(112), B(106), C(2677), D(163), E(0) #3524911
詳解 (共 6 筆)
#6632497
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上訴後,法院判決的處罰不能比原判決更重,稱為不利益變更禁止。 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1項:「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 但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
21
0
#7265036
答案是 (C)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因為罪刑法定原則的四大內涵是:(A) 禁止類推適用原則、(B) 罪刑明確性原則、(D) 禁止溯及既往原則 (尤其是不利益溯及) 加上「習慣法禁止」,而「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主要是在討論行為後法律變動的適用問題,其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中的不利益部分重疊,但本題四個選項中,(A)、(B)、(D) 都是罪刑法定原則的核心要求,C則非核心原則的獨立名稱。
- Lex scripta (法律明文原則/嚴格法定原則): 只能以法律(嚴格的法律)來規定犯罪與刑罰,禁止習慣法。
- Lex certa (明確性原則): 犯罪與刑罰的規定必須明確,避免含糊不清。
- Lex stricta (嚴格解釋原則): 嚴格限制刑法解釋的範圍,禁止類推適用於不利行為人的情況。
- Lex praevia (預先性原則/不溯及既往原則): 法律不能回溯適用於行為發生之前,尤其是不利益的變更更受禁止。
選項分析:
- (A) 禁止類推適用原則:是罪刑法定原則 (Lex stricta) 的重要部分。
- (B) 罪刑明確性原則:是 Lex certa 的要求。
- (C)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這個概念與「禁止溯及既往原則」中的「不利益」部分是高度相關的,但它本身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刑法定」核心原則名稱,而是對「不溯及既往」原則的具體解釋,此選項在多數考題中被視為非獨立核心原則。
- (D) 禁止溯及既往原則:是 Lex praevia 的要求。
因此,(C) 不屬於罪刑法定原則的獨立內涵。
9
1
#7324680
補充法條:
ㅤㅤ
刑事訴訟法§370:禁止不利益變更原則
1.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但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
2.前項所稱刑,指宣告刑及數罪併罰所定應執行之刑。
3.第一項規定,於第一審或第二審數罪併罰之判決,一部上訴經撤銷後,另以裁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時,準用之。
1.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但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
2.前項所稱刑,指宣告刑及數罪併罰所定應執行之刑。
3.第一項規定,於第一審或第二審數罪併罰之判決,一部上訴經撤銷後,另以裁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時,準用之。
ㅤㅤ
旨在保護刑事被告的辯護權和訴訟權,避免被告因為擔心會招致比原判決更嚴重的結果而放棄上訴。
4
0
#7508694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C)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解析
罪刑法定原則(刑法第 1 條) 主要是規範「立法者」與「司法者」在論罪科刑時的根本界線,其衍生出的四大核心內涵(或稱派生原則)為:
- 禁止類推適用原則(Lex stricta):不能比照類似條文來創造法律沒規定的犯罪或加重處罰。
- 罪刑明確性原則(Lex certa):什麼行為是犯罪、會被判什麼刑罰,條文都必須清清楚楚。
- 禁止溯及既往原則(Lex praevia):只能用行為當時的法律來處罰,不能用事後訂的新法來惡化行為人的處境。
- 禁止以習慣法為法源(Lex scripta):犯罪和刑罰一定要有成文的法律明文規定,不能用社會習慣來定罪。
❌ 為什麼 (C) 不屬於罪刑法定原則?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是屬於刑事訴訟法(程序法)上的概念。它是指當被告提起上訴時,第二審法院原則上「不能判得比第一審還要重」,目的是為了保障被告的上訴權,避免被告因為害怕被判更重而不敢依法上訴。這與實體刑法上的「罪刑法定原則」屬於不同的法律層次與制度設計。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