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關於行政院組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院雖設有行政院會議,但實質上採取首長制
(B)基於法律保留原則,包括行政院及所屬機關之組織法規,均僅得以國會立法形式為之
(C)憲法增修條文對總統及行政院院長之權力雖有修正,在憲法本文中仍規定行政院為國家行政機關
(D)憲法增修條文變更憲法本文規定,賦予總統直接任命行政院院長之權力
統計: A(51), B(635), C(18), D(52), E(0) #3151036
詳解 (共 6 筆)
本題答案是 B。關鍵在於「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組織是否一律只能以法律規定」以及憲法上的組織法法律保留。
一、正確答案:B ❌
題目問的是「何者錯誤」,所以答案是 B。
B 說:
「包括行政院及所屬機關之組織法規,均僅得以國會立法形式為之。」
問題在於 「均」。
我國憲法雖然對重要行政機關的組織採法律保留,但並非所有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的組織事項,都必須由法律規定。
二、法規依據
① 憲法第53條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因此行政院是我國中央最高行政機關。
② 憲法第61條
「行政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這表示行政院本身的組織採取法律保留。
也就是:
行政院組織 → 法律定之
但不能因此推論:
行政院「所有」所屬機關的「所有組織事項」都只能用法律規定。
因此 B 把法律保留擴張成「全部組織法規均僅得以法律規定」,過於絕對。
三、逐項解析
(A) 行政院雖設有行政院會議,但實質上採取首長制 ✅
《憲法》第58條規定: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行政院會議是行政院的重要決策機關。
但是,我國行政院的實際政治責任及行政權運作,仍以行政院院長為核心,因此一般憲法學上稱為:
行政院採首長制,而非合議制。
? 易錯觀念:
有行政院會議 ≠ 行政院採合議制。
行政院會議雖然存在,但院長居於核心地位。
所以 A 正確。
四、(C) 行政院仍是國家行政機關 ✅
憲法本文第53條明定: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雖然1997年憲法增修條文大幅調整總統、行政院院長與立法院之間的權力關係,例如行政院院長任命方式有所改變,但憲法本文第53條並沒有因此失效。
所以:
行政院=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仍然是現行憲法的基本規定。
因此 C 正確。
五、(D) 總統直接任命行政院院長 ✅
這是非常重要的「憲法本文 vs. 增修條文」考點。
憲法本文第55條原本規定: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也就是:
總統提名 → 立法院同意 → 總統任命
但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1項改為: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
因此現行制度下:
總統直接任命行政院院長,不需要立法院同意。
這就是憲法增修條文對憲法本文的修正。
所以 D 正確。
六、這題最重要的「憲法本文 vs. 增修條文」
| 問題 | 憲法本文 | 現行制度 |
|---|---|---|
| 行政院地位 | 第53條: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 仍有效 |
| 行政院組織 | 第61條:以法律定之 | 仍有效 |
| 行政院院長任命 | 第55條:總統提名+立院同意 | ❌ 已被增修條文修正 |
| 院長任命方式 | — | 總統任命 |
| 行政院院長 | — | 不須立法院同意 |
七、為什麼 B 最容易騙人?
題目故意利用:
「行政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讓考生誤以為:
行政院及所有所屬機關 → 全部只能法律規定。
但這是把法律保留的範圍過度擴張。
? 國考判斷技巧
看到:
「均」
「一律」
「全部」
「僅得」
「只能」
要特別小心。
本題 B:
「均僅得以國會立法形式為之」
就是典型的過度絕對化敘述。
八、考試速記
這題可以直接記成:
53 行政院、58 院會議、61 組織法、增3 院長任命
憲法第53條
→ 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憲法第58條
→ 行政院會議,院長為主席。
憲法第61條
→ 行政院組織,以法律定之。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
→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
? 結論
答案:B
核心陷阱:「行政院組織以法律定之」≠「行政院及所有所屬機關的一切組織事項均只能由法律規定」。
這題答案是 (B)。關鍵在於「組織法規是否一律只能由法律制定」這個陷阱。
一、法規依據
①《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 3 條
中央行政機關之組織,以法律定之;但其組織法規之規定,有些事項得以命令定之,並非所有組織事項均必須由立法院制定法律。
因此,B 選項所稱:
「包括行政院及所屬機關之組織法規,均僅得以國會立法形式為之」
把「法律保留」說成「所有組織事項一律法律保留」,過度擴張,因此錯誤。
二、各選項解析
| 選項 | 判斷 | 理由 |
|---|---|---|
| A | ✅ | 行政院雖設行政院會議,但我國行政院的決策及責任制度,基本上採院長制,行政院院長居於行政權核心。 |
| B | ❌ | 錯誤。並非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所有組織法規均只能以法律制定,部分組織事項得以命令規範。 |
| C | ✅ | 憲法第53條明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
| D | ✅ |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1項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不再適用憲法本文第55條「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的制度。 |
三、D 是重要修憲考點
憲法本文第55條原本規定: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但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1項改為: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
所以現在是:
總統直接任命行政院院長 → 不須立法院同意。
這也是我國由早期「雙首長制」設計,經修憲後強化總統任命權的重要變化。
四、國考記憶
這題最重要的是分清楚:
「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所有行政院組織事項都必須法律保留」
另外可以直接記:
憲法第53條:行政院=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院長=總統任命
憲法本文第55條:原本「總統提名+立院同意」→ 已被增修條文取代
因此:
✅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