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在權力分立下,有關立法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成之
(B)基於監督與制衡,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之預算案,得為必要增加支出之提議
(C)基於憲法採取的是內閣制,立法委員得兼任官吏
(D)立法委員之報酬或待遇,得授權以命令之方式規定之
統計: A(1223), B(79), C(37), D(39), E(0) #3151037
詳解 (共 5 筆)
本題答案為 A。關鍵考點是《中華民國憲法》對立法院地位、預算案、立法委員兼職及待遇法定的規定。
一、正確答案:A
(A)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成之。✅
《憲法》第62條: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因此 A 完全符合憲法規定。
? 考試直接背:
立法院=國家最高立法機關
立法委員=人民選舉
職權=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所以 A 正確。
二、其他選項為何錯?
(B) 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預算案「增加支出」❌
這是本題非常重要的陷阱。
《憲法》第70條: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因此:
-
行政院提出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
立法院有審議權
-
但是不得增加支出
所以 B 所說「得為必要增加支出之提議」與憲法第70條相反。
? 國考記憶:
預算案:立法院「可以刪」,不能「加」。
例如行政院提出100億元支出:
-
立法院可以刪減 → ✅
-
立法院可以增加成110億元 → ❌
因此 B 錯誤。
三、(C) 憲法不是內閣制,立法委員也不得兼任官吏 ❌
C 有兩個錯誤。
① 我國不是「內閣制」
我國憲政體制通常稱為:
雙首長制/半總統制
而不是單純的內閣制。
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並且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
因此 C 前半段:
「基於憲法採取的是內閣制」
本身即錯誤。
② 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
《憲法》第75條:
「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
因此即使不看前半段,C 後半段也錯。
? 必背:
立法委員 → 不得兼任官吏。
所以 C 錯誤。
四、(D) 立法委員待遇不能只靠行政命令決定 ❌
《憲法》第73條規定: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而立法委員的報酬、待遇涉及法律保留事項,並非行政機關可以單純以命令自行決定。
尤其考試常考:
立法委員之報酬或待遇,應以法律定之。
因此 D 所稱:
「得授權以命令之方式規定」
不符合立法委員待遇的法律保留要求。
所以 D 錯誤。
五、四個選項快速比較
| 選項 | 判斷 | 法律依據/理由 |
|---|---|---|
| A | ✅ | 憲法第62條: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 |
| B | ❌ | 憲法第70條: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
| C | ❌ | 我國非內閣制;且憲法第75條規定立委不得兼任官吏 |
| D | ❌ | 立委報酬、待遇涉及法律保留,不得單純以命令規定 |
⭐ 本題四個「憲法數字」直接記
這一題很適合和其他憲法題一起背:
第62條 → 立法院
國家最高立法機關。
第70條 → 預算
不得增加支出。
第75條 → 立委兼職
不得兼任官吏。
因此可以記成:
62 立法、70 不加、75 不兼
62:立法院最高立法機關
70:預算不得增加支出
75:立委不得兼任官吏
? 結論
答案:A
這題其實是典型的「憲法條號+權力分立」題型,尤其 **B 的「不得增加支出」**與 C 的「不得兼任官吏」,是原民特考法學知識很值得直接背起來的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