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行政機關甲擬送達違建拆除命令予地主乙,甲無從查得乙實際住居所或接收郵件人員,遂決定以「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方式公示送達。有關該處分之生效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自刊登之日起經20日生效
(B)自刊登之日起經10日生效
(C)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20日生效
(D)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3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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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 B(51), C(156), D(44), E(0) #3460985
統計: A(46), B(51), C(156), D(44), E(0) #3460985
詳解 (共 4 筆)
#6491778
行政程序法第81條
公示送達自前條公告之日起,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二十日發生效力;
於依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為公示送達者,經六十日發生效力。但第七十九條之公示送達,自黏貼公告欄翌日起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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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7107
正確選項為 (C) 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2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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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據行政程序法第81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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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自前條公告之日起,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二十日發生效力;於依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為公示送達者,經六十日發生效力。但第七十九條之公示送達,自黏貼公告欄翌日起發生效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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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行政機關決定以「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方式進行公示送達,因此生效日應起算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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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用一個簡單且生動的「限時包裹與失蹤信差」故事,來理解行政程序法第81條的公示送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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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解析:迷路的小王與20天之約
假設行政機關(例如國稅局或監理站)要寄一份重要公文給「小王」,但小王搬家了、電話換了,人像人間蒸發一樣找不到(處所不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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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常見情境口訣(考試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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