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關於構成要件錯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欲射殺乙,因手抖誤擊旁邊的丙,此為客體錯誤
(B)甲欲射殺乙,卻誤丙為乙而射殺丙,甲成立刑法第 271 條第 1 項殺人既遂罪
(C)甲欲射殺乙,卻因手抖擊傷旁邊的 A 犬,甲成立刑法第 271 條第 1 項殺人既遂罪
(D)甲欲射殺 A 犬,卻因手抖而誤擊旁邊的乙,致乙死亡,甲成立刑法第 271 條第 1 項殺人既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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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2), B(2141), C(46), D(219), E(0) #3524921
統計: A(282), B(2141), C(46), D(219), E(0) #3524921
詳解 (共 6 筆)
#7265051
關於構成要件錯誤,敘述(B)「甲欲射殺乙,卻誤丙為乙而射殺丙,甲成立刑法第 271 條第 1 項殺人既遂罪」是正確的,因為甲有殺害乙的意圖,縱使誤殺了丙,仍成立殺人既遂罪,此為【目的物錯誤】(或稱客體錯誤),但其結果是成立既遂,而非例如(C)僅成立傷害或(D)成立故意殺害人類罪的可能,因為甲對人有殺意,最終致人於死,符合殺人構成要件。
各選項解析
- (A) 甲欲射殺乙,因手抖誤擊旁邊的丙,此為客體錯誤
- 正確:手抖導致射偏,未擊中目標乙,而擊中丙,這屬於因果歷程錯誤 (Error in the causal chain),而非單純客體錯誤。客體錯誤通常指誤認對象,例如將丙誤認為乙。
- (B) 甲欲射殺乙,卻誤丙為乙而射殺丙,甲成立刑法第 271 條第 1 項殺人既遂罪
- 正確:這正是典型的目的物錯誤。甲想殺的人是乙,但誤認丙為乙而將丙殺死。因為甲有殺人的故意,且結果是有人死亡,故成立殺人既遂罪。
- (C) 甲欲射殺乙,卻因手抖擊傷旁邊的 A 犬,甲成立刑法第 271 條第 1 項殺人既遂罪
- 錯誤:雖然手抖誤傷,但對象是狗,狗不是人,人體犯罪保護法益所指的「人」,所以不會成立殺人罪,應是成立傷害罪或毀損動物的罪。
- (D) 甲欲射殺 A 犬,卻因手抖而誤擊旁邊的乙,致乙死亡,甲成立刑法第 271 條第 1 項殺人既遂罪
- 錯誤:甲原本的殺意對象是動物(狗),雖然誤殺了人,但因為其主觀上對人的殺意不明確,可能只成立過失致死或有其他罪名,但不直接成立殺人既遂罪(若無間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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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4768
(A)
❌ 錯
甲瞄準乙,但「手抖打到丙」
? 這是 打擊錯誤(error in persona / aberratio ictus)
不是客體錯誤
• 客體錯誤:認錯人(以為丙是乙)
• 打擊錯誤:瞄準乙但打到丙
(B)
✔ 正確(本題答案?)
甲把丙誤認為乙而射殺
? 客體錯誤(誤認對象)
但重點:
? 乙、丙都是「人」=同一構成要件(殺人罪)
→ 故意不影響
? 成立殺人既遂罪(刑法271)
(C)
❌ 錯
目標是人(乙),卻打到狗
? 「人」≠「動物」
→ 已經是不同構成要件
結果:
• 對人:殺人未遂
• 對狗:可能毀損或動保問題
? 不可能成立殺人既遂
(D)
❌ 錯
目標是狗,卻打死人
? 行為人沒有「殺人故意」
→ 對人:過失致死(或其他過失犯)
→ 不是殺人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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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5416
(A)甲欲射殺乙,因手抖誤擊旁邊的丙,此為客體錯誤
(B)甲欲射殺乙,卻誤丙為乙而射殺丙,甲成立殺人既遂罪 客體錯誤屬於等價客體
(C)甲欲射殺乙,卻因手抖擊傷旁邊的A犬,成立殺人既遂
(甲對乙殺人未遂 甲對狗毀損罪(殺動物)從一重處斷)
(D)甲欲射殺A犬,卻因手抖誤擊旁邊乙,致乙死亡是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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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8934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B) 甲欲射殺乙,卻誤丙為乙而射殺丙,甲成立刑法第 271 條第 1 項殺人既遂罪。
解析
這題考的是刑法總則中核心中的核心——「構成要件錯誤」,特別是精準區分「客體錯誤」與「打擊錯誤」的經典題型。我們直接快速破題:
- 客體錯誤:眼睛看錯,目標鎖定錯誤(主觀想殺的人與客觀殺到的人等價時,不影響故意)。
- 打擊錯誤:手法失誤(手抖、槍法不準),導致子彈飛去打中旁邊的人或物。
逐一拆解選項,挑出錯誤
- (A) 錯誤(關鍵:這是打擊錯誤):
甲的眼睛沒有看錯(他鎖定的就是乙),是因為「手抖」而誤擊旁邊的丙,這在刑法上稱為「打擊錯誤」(方法錯誤),而不是客體錯誤。- 延伸法律效果:實務與通說對等價打擊錯誤採取「具體符合說」,甲對乙成立殺人未遂,對丙成立過失致死,兩罪想像競合。
- (B) 正確(關鍵:等價客體錯誤不影響故意):
甲主觀上想殺「人」(乙),眼睛看錯把丙誤為乙而開槍射殺。這屬於「客體錯誤」(對象錯誤)。因為乙和丙在刑法上都是「人」,兩者具有等價性。
根據法定符合說(實務與通說一致見解),甲主觀上想殺人,客觀上也殺了人,其殺人故意並未被阻卻,因此甲直接成立對丙的殺人既遂罪。 - (C) 錯誤(關鍵:人狗不等價):
甲本來想射殺乙(人),因手抖打中 A 犬(物)。甲對乙是殺人未遂(刑法處罰殺人未遂);但對 A 犬而言是毀損罪,而刑法不處罰過失毀損罪。因此甲不可能成立殺人既遂罪,只會成立殺人未遂罪。 - (D) 錯誤(關鍵:客觀上無殺人故意):
甲本來想射擊 A 犬(物,主觀上是毀損故意),因為手抖打中旁邊的乙(人,客觀上致人於死)。甲主觀上壓根沒有殺人的故意,依刑法第 13 條,不能論以故意殺人既遂。甲的行為應成立過失致死罪(刑法第 27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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