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依信託法相關規定,對於信託財產訂有特別之保護措施,使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下列何者非屬信託財產獨立性之規定?
(A)受託人死亡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
(B)受託人破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其破產財團
(C)受託人因信託財產之處分而取得之財產權,仍屬信託財產
(D)屬於信託財產之債權與不屬於該信託財產之債務不得互相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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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0), C(1), D(1), E(0) #384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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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7398875
(C) 是正確答案(非屬獨立性規定):此選項出自《信託法》第9條第2項「受託人因信託財產之處分而取得之財產權,仍屬信託財產」。在學理與官方考題分類中,這被歸類為「信託財產的物上代位性」(或稱物上更代性),指的是財產形態雖然改變(例如房屋賣掉變成現金),但權利本質依舊延伸。因此它不屬於狹義的「獨立性」保護措施。
(A)、(B)、(D) 則是標準的「獨立性」規範:
(A) 屬於《信託法》第10條:信託財產獨立於受託人的遺產之外。
(B) 屬於《信託法》第11條:信託財產獨立於受託人的破產財團之外。
(D) 屬於《信託法》第13條:禁止將信託債權與非信託債務抵銷,用以隔離確保信託財產的獨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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