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下列何者非屬藥師法載明之藥師業務?
(A)藥品鑑定
(B)藥品販賣或管理
(C)藥品製造之監製
(D)醫療器材之監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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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0), C(0), D(9), E(0) #3972846
統計: A(2), B(0), C(0), D(9), E(0) #3972846
詳解 (共 4 筆)
#7450192
藥師法-第 15 條
藥師業務如下:
一、藥品販賣或管理。
二、藥品調劑。
三、藥品鑑定。
四、藥品製造之監製。
五、藥品儲備、供應及分裝之監督。
六、含藥化粧品製造之監製。
七、依法律應由藥師執行之業務。
八、藥事照護相關業務。
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除依藥事法有關規定辦理外,亦得經由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之藥師為之;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定之。
藥師業務如下:
一、藥品販賣或管理。
二、藥品調劑。
三、藥品鑑定。
四、藥品製造之監製。
五、藥品儲備、供應及分裝之監督。
六、含藥化粧品製造之監製。
七、依法律應由藥師執行之業務。
八、藥事照護相關業務。
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除依藥事法有關規定辦理外,亦得經由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之藥師為之;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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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得販賣或管理一定等級之醫療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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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各業者應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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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藥製造業者 | 專任藥師駐廠監製 |
| 中藥製造業者 |
1. 專任中醫師
或
2. 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之藥師駐廠監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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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妝品製造 |
1. 應聘請藥師
或
2. 具化粧品專業技術人員駐廠監督調配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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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技術人員(符合其一)
一、專科以上學校化粧品、藥學相關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二、專科以上學校化學、化工相關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從事化粧品製造相關業務三年以上。 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從事化粧品製造相關業務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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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器材製造業者 |
應視醫療器材類別,聘僱技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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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製造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人員(符合其一)
(二)製造非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人員(符合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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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器材從事輸入或維修之販賣業者 |
應視醫療器材類別,聘僱技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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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輸入醫療器材技術人員。
(二)維修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人員(符合其一)
(三)維修非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人員(符合其一)
ㅤㅤ 維修具放射性之非體外診斷醫療器材者之技術人員,除得聘僱具前項資格之一者外,亦得聘僱專科以上學校醫學放射相關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於醫療器材製造或輸入、維修之販賣業者,從事製造或維修相關業務一年以上之人員。 ㅤ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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