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有關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家人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在一定額度內不得加以課稅
(B)財政部所發布之行政規則及解釋函令,得增加法律所未明定之減免稅捐、解釋法律原意、規範 執行法律所必要之技術性、細節性事項,以彰顯租稅法律主義
(C)納稅者依其實質負擔能力負擔稅捐,無合理之政策目的不得為差別待遇,係為彰顯憲法之平等 精神
(D)稅捐稽徵機關對於課稅基礎,經調查仍不能確定或調查費用過鉅時,為維護成本效益原則,得推計課稅,並應以書面敘明推計依據及計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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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 B(9), C(37), D(28), E(0) #396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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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1572
(A)《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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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正確原因與其他選項錯誤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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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 (C) 是正確的?
* 法條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 3 條規定:「主管機關及稅捐稽徵機關維護納稅者權利,應遵循民主原則、法治原則、實質課稅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
* 解析:納稅者應依其實質負擔能力來分擔稅捐;若無合理的政策目的,不得給予不公平的差別待遇,這正是憲法平等權與實質課稅原則在稅法上的具體落實。
其他選項為什麼錯誤?
* (A) 錯誤原因:
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家人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是「不得加以課稅」,而不是法條字面上的「在一定額度內」(雖然實務上透過計算基本生活費總額與免稅額、扣除額比較來實踐,但法條明文為不得加以課稅)。
* (B) 錯誤原因:
依據租稅法律主義,財政部所發布之行政規則及解釋函令,絕對「不得」增加法律所未明定之納稅義務或減免稅捐。選項中寫「得增加」違背了租稅法律主義。
* (D) 錯誤原因:
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 14 條,稅捐稽徵機關雖得進行推計課稅,但對於要件(如帳簿憑證毀損滅失或經調查仍無法確定)有嚴格限制,且實務上該選項文字或要件配屬與條文規範細節不符(例如推計依據與計算資料之書面通知及法定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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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849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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