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列何者不是使用「食品添加物」的目的?
(A)除臭防腐
(B)強化營養
(C)增加稠度
(D)促進發酵
統計: A(328), B(212), C(30), D(178), E(0) #3387937
詳解 (共 3 筆)
這題考的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簡稱食安法)與食品加工中「食品添加物(Food Additives)」的法定使用目的。這類題目考驗你對食品添加物法規定義的精準理解。
答案:(A) 除臭防腐
? 為什麼 (A) 是錯誤的?(食安法底線:嚴禁掩蓋劣質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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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的錯誤點: 食品添加物雖然可以使用「防腐劑」來延緩食品腐敗、延長保存期限,但絕對不允許用來「除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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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核心防弊原理: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明文規定,食品添加物「不得掩蓋食品本身的腐敗、劣變或不新鮮」。如果食材已經不新鮮、發出惡臭,業者卻利用化學添加物來掩蓋、除臭、假冒成新鮮食品,這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涉嫌摻偽假冒)。因此,「除臭」絕對不是使用食品添加物的合法目的。
? 其他選項合法的食品添加物類別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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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強化營養: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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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食品添加物分類中的「營養劑」。例如:在奶粉中添加維生素D、在食鹽中加碘、在麵粉中強化維生素B群,用以提升或補充國民缺乏的特定營養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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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增加稠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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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食品添加物分類中的「粘稠劑(糊料)」。例如:在醬油膏、優格、濃湯或冰淇淋中添加羧甲基纖維素納(CMC)、玉米糖膠、果膠等,用以維持食品的質地、改善口感與黏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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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促進發酵: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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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食品添加物分類中的「食品製造用劑」。例如:在烘焙、釀造(如做麵包、製酒、做味噌)的過程中,添加硫酸銨、磷酸氫二銨等營養鹽(酵母助劑),作為酵母菌的食物以促進發酵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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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考衝刺必背:食品添加物四大「禁用原則」
國考選擇題非常喜歡考食品添加物的「負面正面表列」,只要看到下列敘述,皆為違法使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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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蓋缺點: 掩蓋食品本身的腐敗、劣變、惡臭、不新鮮(如本題的除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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摻偽假冒: 用低價化學品假冒高價天然成分(如以人工色素假冒純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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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誇大: 藉由添加物誇大產品的機能或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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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健康: 超量使用、或使用未經衛福部正面表列許可的非法化學物質(如毒奶粉事件的三聚氰胺、吊白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