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下列何者不是法院解釋法律時所可能採用的方法?
(A)依據制定法律的時空背景判定立法者的立法意圖為何
(B)參酌所要解釋的法條所處章節位置與其他法條的關係
(C)依據法律條文的文字以判斷條文的意義
(D)遵守行政主管機關對法律條文的詮釋與適用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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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9), B(85), C(55), D(463), E(0) #3792328
統計: A(89), B(85), C(55), D(463), E(0) #3792328
詳解 (共 4 筆)
#742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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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為系統解釋(又稱體系解釋)
指將法條置於整體法律體系中,觀察其章節關聯、前後條文脈絡及法理原則來闡明其真意,避免斷章取義或產生矛盾。
系統解釋的核心概念包含以下幾點:
條文位置與角色:考量該條文在整部法律或法典中的層級與地位。
整體脈絡:參考前後相關法條的關聯性,使整部法律的邏輯保持一致、互不衝突。
法秩序精神:確保特定條文的解釋符合該法規甚至整個國家法秩序的基本原則與價值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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