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行政機關對於法律規定之解釋,如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逾越母法之規定,則與憲法第23條何種原則之意旨不符?
(A)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B)平等原則
(C)信賴保護原則
(D)法律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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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 B(29), C(81), D(1006), E(0) #2995293
統計: A(35), B(29), C(81), D(1006), E(0) #2995293
詳解 (共 4 筆)
#7483827
本題答案為 (D)法律保留原則。
一、核心法理
題目關鍵在:
行政機關「解釋法律」卻增加法律所沒有的限制,逾越母法規定。
行政機關的解釋只能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說明法律意旨,不能透過解釋創設法律原本沒有的限制。
這涉及《憲法》第23條所要求的法律保留原則。
《憲法》第23條規定: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也就是:
限制人民基本權利 → 原則上須有法律依據。
因此,如果法律本身沒有規定某項限制,行政機關卻自行透過「法律解釋」增加限制,就等於以行政機關自己的解釋取代法律,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二、逐項解析
(A)❌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這是指:
新法原則上不得適用於法律生效前已完成的事實或行為。
本題沒有涉及新舊法律適用問題,所以不是 A。
(B)❌ 平等原則
平等原則要求:
相同事物相同處理,不同事物依其差異合理差別待遇。
題目重點不是行政機關「差別待遇」,而是行政機關增加法律沒有的限制,因此不是 B。
(C)❌ 信賴保護原則
信賴保護主要涉及:
人民因國家公權力行為形成值得保護的信賴,國家事後變更或撤銷時,應考量人民信賴利益。
本題沒有「既有法律秩序變動」或「人民信賴」的問題,因此不是 C。
(D)✅ 法律保留原則
正確。
行政機關:
不能以行政解釋增加法律沒有的限制。
尤其涉及人民自由權利之限制時,必須有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作為依據。
因此:
行政解釋 ≠ 行政機關可以自行創設限制。
三、考試最重要觀念
可以記成:
「行政解釋只能解釋,不能造法。」
如果題目出現:
-
「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
-
「逾越母法」
-
「行政機關自行增加人民義務」
-
「法律未規定,行政機關卻以函釋限制人民權利」
通常就要優先想到:
? 法律保留原則
因此本題答案:
D.法律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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