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規定,何者有誤?(A)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B)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分別計算期間(C)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D)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