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我國公務人員退撫制度長期採「確定給付制」(defined benefit, DB),退 休給與依年資與本俸(薪)計算、由政府負最終給付責任。惟為因應退 撫基金財務壓力與世代公平爭議,政府另立新制,自民國 112 年 7 月 1 日起初任之公務人員改適用「確定提撥制」(defined contribution, DC)的 個人專戶制。依據《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之規範,以 本俸(薪)二倍為計算基礎、提撥率 15%,並得自願增額提繳,提存本 金與投資孳息歸入個人專戶、退休時依累積金額給付,使我國公務人員 退撫制度形成「新進人員適用 DC、既有人員仍適用 DB」的雙軌格局。 請依下列各子題作答:
(三)試從老年經濟安全之「給付適足性」(adequacy)觀點,申論此一改革 可能衍生的疑慮,並提出至少兩項可行的配套措施。(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