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騎乘機車逆向斜穿道路未注意左右來車,撞上騎乘自行車之乙,致使乙椎間盤破裂併脊髓損傷四肢無力而無法生活自理,住院治療二個月,並由其姊姊丙看護照顧。乙出院後,仍由丙接送往返醫療院所治療。基於親情,丙未向乙收取看護費及接送往返醫療院所治療交通費用。試問:若乙向甲請求看護費、接送往返醫療院所治療交通費及非財產之損害賠償等,是否有理由?(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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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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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7479323
2026/08/14
答案 本題核心在於民法第184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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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7572914
2026/10/11
題旨分析 本題為民法侵權行為之典型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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