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國營事業◆1.建築結構、構造與施工 2.建築環境控制
國營事業◆1.營建法規與實務 2.建築計畫與設計
國營事業◆1.流體力學 2.水文學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試題:理化#141493(50題)
115年 - 115 金門縣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專任輔導#141482(50題)
115年 - 115 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試題:數學專門科目#141475(40題)
115年 - 115 金門縣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教育專業#141474(80題)
115年 - 115 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試題:體育專門科目#141465(50題)
115年 - 115 臺南市護理人員公開甄選試題#141463(50題)
115年 - 115-2 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_教師甄選初試試題:國小部-普通科(數學)#141401(13題)
115年 - 115-2 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_教師甄選初試試題:國小部-普通科(國語)#141400(3題)
115年 - 115-2 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_教師甄選初試試題:國中部-音樂科#141399(7題)
115年 - 115 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試題:臺南文史#141375(10題)
最新試題
複選題40.有關總凱氏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總凱氏氮包括氨氮及無機氮 (B)總凱氏氮包括氨氮及有機氮 (C)檢測總凱氏氮需經過消化 (D)總凱氏氮包括氨氧、硝酸塩氮及亞硝酸塩氮
複選題39.下列何者為水中氯鹽之檢測方法? (A)硝酸汞滴定法 (B)硝酸銀滴定法 (C)比色法 (D)塗抹法
複選題38.水中大腸桿菌分析結果之單位為何? (A) ppb (B) ppm (C) CFU/100mL (D) MPN/100mL
最新申論題
第二題:請說明水質標準檢驗方法中標準品之特性。(每項 2 分)
(二)依【圖一】氮氣(N2)、有機氮(Organic N)、氨氮(NH3-N)、亞硝酸鹽氮(NO2--N)、硝酸鹽氮(NO3--N)的循環關係,請填入其需要的轉換機制名稱(A, B, C, D, E, F)分別為何?
(一)請說明地球氮循環的重要性。
最新課程
【Jessie課程】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講師:
Jessie-108第二次社工師已上榜
簡介:
Jessie社工師考前30天 狀元筆記 國考社工師 社工碩士狀元 社工所榜首筆記 社工師筆記 【社工師國考重點整...
【Jessie課程】社會工作管理
講師:
Jessie-108第二次社工師已上榜
簡介:
Jessie社工師考前30天 狀元筆記 國考社工師 社工碩士狀元 社工所榜首筆記 社工師筆記 【社工師國考重點整...
【Jessie課程】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講師:
Jessie-108第二次社工師已上榜
簡介:
Jessie社工師考前30天 狀元筆記 國考社工師 社工碩士狀元 社工所榜首筆記 社工師筆記 【社工師國考重點整...
最新主題筆記
宜蘭大學109學年度食科系考古題解析
描述:
同上。
宜蘭大學108學年度食科系考古題解析
描述:
同上。
宜蘭大學107學年度食科系考古題解析
描述:
同上。
最新討論
49 關於我國消費者保護法,下列何者錯誤? (A)消費資訊之充實為消費者採取正確合理之消費行為、維護其安全與權益之主要方式,也是我國消費者保護法的主要核心觀念 (B)提供警示為消費者保護常用之具體步驟;亦即,當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 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C)企業經營者主張其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或其服務於提供時,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者,應由原告就此主張之事實負舉 證責任 (D)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如欠缺相關標示,致生損害於 消費者或第三人時,企業經營者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50 全民健康保險第四類被保險人中,服替代役期間之役齡男子,應以下列何者為投保單位? (A)以國防部指定之單位 (B)以內政部指定之單位 (C)以法務部指定之單位 (D)以內政部及國防部指定之單位
21. 下列何者是非營利組織和企業的共通之處? (A)得從事營利行為 (B)進行盈餘分配 (C)申請公益勸募 (D)享有免稅地位
22. 某中央部會將其辦公大樓地下一樓委由民間業者進駐開設員工餐廳,屬於下列何種政府業務委託 民間辦理的模式? (A)委外興建公共設施 (B)機關內部業務委外 (C)行政檢查業務委外辦理 (D)行政助手
15 關於刑法第 149 條聚眾不解散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本條之解散義務,由參與聚眾之人各自負擔,其中一部分解散者,除非剩餘之人已不成眾,否則剩餘之人仍可成立本罪(B)以消極之不作為方法,實現犯罪構成要件之不作為犯,有純正不作為犯及不純正不作為犯之分。依最高法院見解,本條為屬純正不作為犯(C)本條以具備為強暴脅迫之意圖為要件。而該強暴脅迫之意圖,必須存在於聚合之初,若在聚合之後或中途,始生此意圖者,並不成立本罪(D)本條以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 3 次以上而不解散為要件。而該 3 次命令間,應有相當間隔,若係連呼 3 次解散,仍屬 1 次命令
一、依現行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副總統能否兼任行政院院長?請依相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分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