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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室內空間設計科/多媒體設計科/多媒體動畫科/廣告設計科
教甄教程◆應用外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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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檔案管理:檔案技術服務#142305(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航空器維修:定翼機及旋翼機基本原理#142304(5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檔案管理:檔案應用服務#142303(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氣象:大氣動力學#142302(5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測量製圖:空間資訊理論及實務(包括航空測量與遙感探測、地圖學及地理資訊系統)#142301(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法制: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42300(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都市計畫技術: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142299(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輻射安全:輻射防護法規#142298(11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司法行政: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142297(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法律廉政: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42296(3題)
最新試題
50. 下列何者為魚水蛭(leech)之外表特徵? (A) 有前吸盤及生殖吸盤 (B) 只有前吸盤 (C) 只有後吸盤 (D) 有前後吸盤
49. 下列何者最易感染弧菌(Vibrio alginolyticus)? (A) 海鱺 (B) 大嘴鱸魚 (C) 吳郭魚 (D) 淡水長臂大蝦(泰國蝦)
48. 下列何者不屬於魚類之寄生性吸蟲類? (A) 口絲蟲(Ichthyobodo necator) (B) 指環蟲(Dactylogyrus sp.) (C) 三代蟲(Gyrodactylus sp.) (D) 黃孢蟲(Clinostomum sp.)
最新申論題
四、試問成為設計師的要素有那些?並詳細說明之。(25分)
三、試說明何謂設計(Design)?請畫出一木質家具產品圖作為說明實例,並提出本身看法詳細說明之。(25分)
二、產品造形應如何設計?並說明設計師須考量的問題。 (25分)
最新課程
高三下英文課程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高三下英文單字課
考衝班-國營事業必考英文專班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國營事業必考英文,助你更祝你金榜題名。 #國營 #國營事業 #考試 #國營考試
數學-國中小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高中數學,幫助你學習數學課程,拿好分數。
最新主題筆記
醫檢師國考_臨床微生物
描述:
醫檢師國考_臨床微生物_黴菌(真菌)
醫檢師國考_基礎生化
描述:
醫檢師國考_基礎生化_新陳代謝+醣類生成代謝+卡爾文循環+五碳糖磷酸鹽路徑+蛋白質轉換與胺基酸分解+脂肪酸...
第7條
課程:
警察法規(上)
章節:
警察職權行使法
描述:
第7條 現場查證(第一項) 帶所查證(第二項)
最新討論
20 甲自行出資建造違章建築房屋一幢,將之出售予乙,並已交付乙占有。但事後甲對乙主張其為所有權人,請求乙返還房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請求為無理由。因為違章建築是違法行為,甲無法取得該屋所有權 (B)甲之請求為有理由。因為違章建築買賣是違法行為,買賣契約無效,甲得請求回復原狀 (C)甲之請求為有理由。甲可根據民法第 767 條第 1 項前段,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 (D)甲之請求為無理由。縱甲根據民法第 767 條第 1 項前段,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乙基於買賣契約非無權占有該屋,故無須返還
20. 機關與廠商因採購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得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 (A)調解 (B)申訴 (C)仲裁 (D)訴訟
20. 機關與廠商因採購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得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 (A)調解 (B)申訴 (C)仲裁 (D)訴訟
26 關於追訴權時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犯最重本刑為死刑之罪,無追訴權時效 (B)繼續犯之追訴權時效,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C)犯有罰金刑之罪,無追訴權時效 (D)追訴權時效因執行而停止進行
27 依刑法第 294 條之 1 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不為無自救力 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有下列何種情形,仍應課以刑責?(A)無自救力之人前為最輕本刑 6 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行為,而侵害其生命、身體或自由者(B)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為刑法第 227 條第 3 項、第 228 條第 2 項、第 231 條第 1 項、第 286 條之行為或人口販運防制法第 32 條、第 33 條之行為者(C)無自救力之人前侵害其生命、身體、 自由, 而故意犯刑法第 294 條之 1 第 1 款、第 2 款以外之罪,經判處逾 6 月有期徒刑確定者(D)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 1 年者
28 有關刑法第 136 條公然聚眾妨害公務罪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本罪性質為聚合犯(B)本罪之行為地點須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C)聚眾係指參與之人數有隨時可以增加之狀況,若參與之人係事前約定,則不該當此罪(D)本罪行為人區分為首謀、下手實施者及在場助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