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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3 航海人員測驗_二等管輪:輪機管理與安全概要#144197(40題)
115年 - 115-3 航海人員測驗_二等管輪:輪機保養與維修概要(包括輪機基本知識)#144196(40題)
115年 - 115-3 航海人員測驗_二等管輪:輪機工程(包括推進裝置、輔機與輪機英文)概要#144195(40題)
115年 - 115-3 航海人員測驗_二等管輪:船用電機與自動控制概要#144194(40題)
115年 - 115-3 航海人員測驗_二等管輪:船舶主機概要-柴油機#144193(40題)
115年 - 115 灌溉管理組織新進農田水利事業人員甄試試題_灌溉工程人員︰渠道水力學概要#144192(25題)
115年 - 115 灌溉管理組織新進農田水利事業人員甄試_綜合行政人員資訊組︰資通網路與安全概要#144191(45題)
115年 - 115 金門縣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試題: 幼兒園特教專業科目#144190(50題)
115年 - 115 灌溉管理組織新進農田水利事業人員甄試試題_綜合行政人員會計組︰經濟學概要#144189(44題)
115年 - 115 灌溉管理組織新進農田水利事業人員甄試試題_綜合行政人員地政組 :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登記)#144188(44題)
最新試題
50. 下列何者為魚水蛭(leech)之外表特徵? (A) 有前吸盤及生殖吸盤 (B) 只有前吸盤 (C) 只有後吸盤 (D) 有前後吸盤
49. 下列何者最易感染弧菌(Vibrio alginolyticus)? (A) 海鱺 (B) 大嘴鱸魚 (C) 吳郭魚 (D) 淡水長臂大蝦(泰國蝦)
48. 下列何者不屬於魚類之寄生性吸蟲類? (A) 口絲蟲(Ichthyobodo necator) (B) 指環蟲(Dactylogyrus sp.) (C) 三代蟲(Gyrodactylus sp.) (D) 黃孢蟲(Clinostomum sp.)
最新申論題
四、試問成為設計師的要素有那些?並詳細說明之。(25分)
三、試說明何謂設計(Design)?請畫出一木質家具產品圖作為說明實例,並提出本身看法詳細說明之。(25分)
二、產品造形應如何設計?並說明設計師須考量的問題。 (25分)
最新課程
基本電學
講師:
Terry Tung
簡介:
本課程專為國營事業及各大考試設計,完整整合台電、中油、台水、台北捷運、台北自來水、台糖、臺鐵、港務局...
食品化學-水分
講師:
peter3610735
簡介:
本章節針對水分的特性,分成四個章節,食品中的自由水、水活性與含水量的關係、水分與等溫吸濕曲線、玻璃轉...
國小高年級數學
講師:
超強全服亥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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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大家高年級數學的一些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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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醫普通生物錯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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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In the life cycle of true plants, the _____ are diploid. ① gamete ② gametophyte ③ spore ④ sporop...
錯題筆記
描述:
這是一題關於網路基礎協定的經典考題。這類題目在國營事業(如經濟部)或公務人員考試的「計算機概論」或「...
最新討論
20 甲自行出資建造違章建築房屋一幢,將之出售予乙,並已交付乙占有。但事後甲對乙主張其為所有權人,請求乙返還房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請求為無理由。因為違章建築是違法行為,甲無法取得該屋所有權 (B)甲之請求為有理由。因為違章建築買賣是違法行為,買賣契約無效,甲得請求回復原狀 (C)甲之請求為有理由。甲可根據民法第 767 條第 1 項前段,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 (D)甲之請求為無理由。縱甲根據民法第 767 條第 1 項前段,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乙基於買賣契約非無權占有該屋,故無須返還
20. 機關與廠商因採購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得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 (A)調解 (B)申訴 (C)仲裁 (D)訴訟
20. 機關與廠商因採購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得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 (A)調解 (B)申訴 (C)仲裁 (D)訴訟
26 關於追訴權時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犯最重本刑為死刑之罪,無追訴權時效 (B)繼續犯之追訴權時效,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C)犯有罰金刑之罪,無追訴權時效 (D)追訴權時效因執行而停止進行
27 依刑法第 294 條之 1 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不為無自救力 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有下列何種情形,仍應課以刑責?(A)無自救力之人前為最輕本刑 6 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行為,而侵害其生命、身體或自由者(B)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為刑法第 227 條第 3 項、第 228 條第 2 項、第 231 條第 1 項、第 286 條之行為或人口販運防制法第 32 條、第 33 條之行為者(C)無自救力之人前侵害其生命、身體、 自由, 而故意犯刑法第 294 條之 1 第 1 款、第 2 款以外之罪,經判處逾 6 月有期徒刑確定者(D)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 1 年者
28 有關刑法第 136 條公然聚眾妨害公務罪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本罪性質為聚合犯(B)本罪之行為地點須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C)聚眾係指參與之人數有隨時可以增加之狀況,若參與之人係事前約定,則不該當此罪(D)本罪行為人區分為首謀、下手實施者及在場助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