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2.關於甲之行為,下列何者有《中華民國刑法》之適用?
(A)德國人甲於中華民國籍郵輪上傷害日本人乙
(B)法國人甲於英國殺害中華民國人乙
(C)中華民國人甲於美國犯施用毒品罪
(D)中華民國人甲於緬甸結夥馬來西亞人 10 人,組成詐騙集團於印尼詐騙泰國人乙之財物
(E)越南人甲於菲律賓偽造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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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5), B(122), C(29), D(128), E(93) #3891911
統計: A(135), B(122), C(29), D(128), E(93) #3891911
詳解 (共 3 筆)
#7499878
正確答案是 (A) (B) (D) (E)。
總複習《中華民國刑法》總則「時空效力(第 3、5、7、8 條)」最完美的經典魔鬼題。以下為您奉上精準的法條對位與解析:
條文逐項精準對位
- (A) 有適用(擬制領土主義):
依《刑法》第 3 條後段規定,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者,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因此,不論行為人(德國人)或被害人(日本人)的國籍為何,只要是在我國籍郵輪上發生傷害罪,我國刑法絕對有管轄權。 - (B) 有適用(外國人犯罪之保護主義):
依《刑法》第 8 條準用第 7 條之規定,外國人在領域外犯普通殺人罪,若被害人為中華民國人民,且該罪的最輕本刑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普通殺人罪最輕本刑為 10 年),即適用我國刑法。 - (D) 有適用(加重詐欺之世界主義):
依《刑法》第 5 條第 11 款明文規定,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第 339 條之 4 的「加重詐欺罪」,一律適用我國刑法。甲結夥 3 人以上(10人)組成詐騙集團,不論他在哪裡騙哪國人,我國都有管轄權。 - (E) 有適用(偽造貨幣之保護/世界主義):
依《刑法》第 5 條第 5 款明文規定,在國外犯「偽造貨幣罪」(新臺幣屬於我國法定貨幣),不論行為人國籍(越南人)與犯罪地點(菲律賓),一律適用我國刑法。
? 為什麼選項 (C) 錯誤?(國考超級大盲點)
- (C) 無適用(屬人主義的限制):
我國人民在國外犯罪(屬人主義),必須符合《刑法》第 7 條的門檻:「最輕本刑為 3 年以上有期徒刑」。
施用毒品罪(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10 條)不論是一級毒品(6 個月以上 5 年以下)或二級毒品(3 年以下),其最輕本刑都「不是」 3 年以上;且《刑法》第 5 條第 6 款列舉的國外毒品罪,特別將「施用、持有」排除在外。因此,台灣人在美國吸毒,我國刑法是管不到的!
速記心法
國考遇到「效力範圍」的魔鬼複選題,直接套用這套篩選公式:
- 只要在台灣的船或飛機上: 任何人犯任何罪,通通全選(§3 條)。
- 外國人殺台灣人: 只要是最輕本刑 3 年以上的重罪(如殺人、強盜),通通全選(§8 條)。
- 世界公敵(偽造新台幣、跨國加重詐騙): 不看國籍、不看地點,通通全選(§5 條)。
- 台灣人在國外犯罪: 只有吸毒、普通偷竊、普通傷害不能選! 因為這些罪的最輕本刑都不到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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