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John Braithwaite 提出的「明恥整合理論」,修復式司法的核心理論基礎。該理論認為:傳統刑事 司法程序常對加害者進行「烙印式羞辱」,容易將加害者排除在守法社會之外,運用「明恥整合」 來推動修復式司法實務,其主要運作方式為何?
(A)譴責加害者的犯罪行為並促其負起責任,在程序結束後,再將其納入守法社群
(B)強制行為人入獄服刑,直到其表現出完全的悔意,才能達到明恥目的
(C)只強調被害人的損失賠償,並不要求加害者參與討論,避免勾起不好的回憶
(D)公開揭露加害者的犯罪細節,以達成一般威嚇,以敬效尤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43), B(33), C(11), D(33), E(0) #3928855

詳解 (共 3 筆)

#7408597
答案:(A)   **明恥整合理論(r...
(共 28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
#7454574
(A) 譴責加害者的犯罪行為並促其負起責任,在程序結束後,再將其納入守法社群->藉由納入守法社群利於學習互賴、共信來達到明恥的作用
(B) 強制行為人入獄服刑,直到其表現出完全的悔意,才能達到明恥目的->強調的互賴、共信
(C) 只強調被害人的損失賠償,並不要求加害者參與討論,避免勾起不好的回憶->加害者也要參與
(D) 公開揭露加害者的犯罪細節,以達成一般威嚇,以敬效尤->一般威嚇主義與明恥整合無關
1
0
#7495391

正確答案是 (A) 譴責加害者的犯罪行為並促其負起責任,在程序結束後,再將其納入守法社群。

【解析】

這題考的是澳洲犯罪學家布萊威特(John Braithwaite)在1989年提出的「明恥整合理論(Theory of Reintegrative Shaming)」。該理論是當代「修復式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最重要的核心理論基礎。

只要抓住「明恥整合」的兩個最重要步驟:「嚴厲譴責行為(明恥)」 -> 「溫暖接納個人(整合)」,這題就能在考場上輕鬆秒殺。

【核心觀念:什麼是「明恥整合」?】

布萊威特將「羞辱」區分為兩種:

  1. 烙印式羞辱(Disintegrative Shaming): 傳統司法制度的作法。一味地處罰、在犯人身上貼標籤(烙印),並將其排除在社會之外(推向犯罪次文化),結果往往導致再犯率上升
  2. 明恥整合(Reintegrative Shaming): 修復式司法的核心。其運作邏輯是:
  • 對事(嚴厲): 社會與被害人共同公開譴責其「犯罪行為」,讓加害者感到羞恥、痛苦,進而願意誠心認錯並承擔修復賠償責任。
  • 對人(寬容): 當加害者表現悔意並負起責任後,社會必須停止譴責,並透過儀式或實質關懷,重新接納、整合他回到守法的社會(社群)中。這就是「恨其罪,愛其人」的最高境界。

【選項逐一錯在哪裡?】

  • (B) 錯誤: 強制入獄服刑並無限期關押,是標準的「隔離」與「烙印式羞辱」,這會徹底斷絕加害者與社會的良性連結,違反修復式司法的精神。
  • (C) 錯誤: 修復式司法強調「加害者、被害者、社區」三方的共同參與及對話。不讓加害者參與討論,根本無法達到「明恥」與「自我反省」的目的。
  • (D) 錯誤: 「公開揭露、以敬效尤」是古典學派的「一般威嚇(報應刑論)」,容易導致加害者被社會永久孤立(烙印),與整合理論完全背道而馳。

【考場衍生申論重點】

明恥整合的前提是社區必須具有強大的「互依性(Interdependency)」與「共同體意識(Communitarianism)」。在一個充滿冷漠、缺乏互信的都市中,明恥整合是很難落實的(此概念可與「集體效能理論」進行跨章節橫向連結)。

1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8315461
未解鎖
John Braithwaite 提出...
(共 38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