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有關立法委員選舉、任期與去職之現行規定與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立法委員任期 3 年,依政黨比例方式選出者,於任期屆滿前喪失其所由選出之政黨黨員資格時,即喪失擔任立法委員之資格
(B)單一選區兩票制之並立制、政黨比例代表席次及百分之五之政黨門檻規定,大法官認為並未牴觸現行憲法賴以存立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C)罷免乃國民權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有關「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之條文,已被大法官宣告違憲
(D)憲法增修條文就政黨比例選出之立法委員設有婦女保障名額之制,惟保障名額之最低比例未有明文,由立法者衡酌社會背景與需要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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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 B(651), C(69), D(59), E(0) #4002929

詳解 (共 5 筆)

#7475364
答案:B ✅ 這題主要考立法委員選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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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4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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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單一選區兩票制之並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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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6293

這題主要考 釋字第721號。

各選項解析

(A)❌ 錯
立法委員任期不是3年,而是4年。

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

立法委員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

而且不分區立委因政黨黨籍喪失而當然喪失立委資格的規定,也涉及政黨比例代表制度的特殊性,不能直接這樣說。

⸻

(B)⭕ 正確

這是釋字第721號的重要內容。

大法官認為:

* 單一選區兩票制
* 並立制
* 政黨比例代表制
* 5%政黨門檻

這些制度雖然會影響政黨及選票的分配,但尚未逾越立法形成自由的範圍,並沒有牴觸現行憲法賴以存立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 所以 B 正確。

⸻

(C)❌ 錯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出的立法委員,依法不適用罷免。

大法官並沒有因此宣告該規定違憲。

原因在於不分區立委是以政黨為選舉單位,和區域立委的選舉方式不同。

⸻

(D)❌ 錯

憲法增修條文確實有婦女保障名額,但不是「最低比例未有明文」。

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明文規定:

「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所以不是由立法者自行衡酌決定最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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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6081
答:(B)。釋字第721號認為,單一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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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是 (B)。 各選項的詳細解析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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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B) 單一選區兩票制之並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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