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依憲法有關中央與地方權限之規定,下列直轄市地方自治條例規定之內容,何者合憲?
(A)本市市民滿 17 歲者得結婚
(B)於本市犯公然侮辱罪者,不罰
(C)於本市公園未經許可餵養流浪動物者,處新臺幣 1,000 元以下罰鍰
(D)本市市民財產上爭訟,標的在新臺幣 10,000 元以下者,由本市所設之市民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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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14), C(513), D(112), E(0) #4003021
統計: A(23), B(14), C(513), D(112), E(0) #4003021
詳解 (共 4 筆)
#7496014
(A) ❌ 錯誤
「結婚年齡」屬於民法親屬編的規範事項,屬於中央立法事項。
地方自治條例不能自行規定:
「本市17歲就可以結婚」
? 身分法、婚姻制度 → 中央立法
地方不能因為是自己的市民,就訂出不同於中央法律的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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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錯誤
公然侮辱罪屬於刑法規定的犯罪與刑罰。
犯罪構成要件及刑罰屬於中央立法事項,地方自治條例不能自行規定:
「在本市犯公然侮辱罪者,不罰。」
? 犯罪與刑罰 → 中央立法
地方政府沒有權力自行決定某種犯罪在自己的轄區「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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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正確【答案】
地方自治事項中,地方政府可以針對地方公共設施、公園管理、環境維護等事項訂定自治條例。
例如:
在本市公園未經許可餵養流浪動物 → 罰鍰1,000元以下。
這是在管理地方公園及公共環境秩序,屬於地方自治事項。
而且罰鍰額度不高,屬於地方自治條例在法律授權範圍內所作的管理規範。
➡️ 地方公園管理 → 地方自治事項 → C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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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錯誤
「法院組織、審級及管轄」屬於司法制度,是中央立法事項。
地方政府不能自行設立:
「市民法院」
更不能自行規定由它擔任第一審法院。
? 法院制度 → 中央權限
地方自治不能自行創設法院或改變法院管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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