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以下老師的做法何者較能體現葛拉瑟(W. Glasser)的 3R 理念?
(A) 透過行為契約與點數兌換制度,明確規範學生應達成的行為標準
(B) 以同理與傾聽面對學生間的衝突,避免對學生的行為進行價值判斷
(C) 清楚訂定獎懲制度,明確告知學生若違反規定將失去權利或接受處罰
(D) 引導學生反思自身行為的影響與後果,並討論如何正確且負責的選擇
統計: A(3), B(12), C(7), D(41), E(0) #3929409
詳解 (共 3 筆)
葛拉瑟(William Glasser)是美國著名的心理學家,也是「現實治療法」(Reality Therapy)與「抉擇理論」(Choice Theory)的創始人。
在學校管教與課堂輔導中,葛拉瑟提出了非常經典的 3R 理念。他認為,當學生出現違規、偏差行為或學習適應問題時,教師不應一味懲罰,而是要透過這三個「R」來引導學生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1. 現實 (Re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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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精神:「面對現實,不找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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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釋:當學生犯錯或違反校規時,輔導的第一步是讓學生看清並接受當下的現實,而不是沉溺在過去的創傷或找各種理由推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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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做法:引導學生描述「自己現在正在做什麼」,並客觀評估自己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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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錯誤提問(流於究責與找藉口):「你為什麼要打他?是不是他先挑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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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提問(面對現實):「你剛剛做了什麼?這個行為有沒有違反班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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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責任 (Respons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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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精神:「你的選擇,你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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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釋:葛拉瑟認為每個人都有能力做抉擇,因此必須為自己行為的後果承擔責任。所謂的「責任」,是指在滿足自己需求的同時,不能妨礙或剝奪他人滿足需求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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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做法:讓學生明白,辱罵或攻擊同學或許滿足了他當下的宣洩需求,卻侵犯了他人安全上課的權利,進而引導他承擔責任。
3. 對錯 / 判斷 (Right or W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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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精神:「評估行為的價值與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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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釋:這裡的 Right(對錯)不是指老師站在高位去訓斥、審判學生,而是引導學生進行自我評估(Self-evaluation)。讓學生自己去判斷:「我現在的所作所為,到底能不能解決問題?對我自己和他人有沒有真正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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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做法:引導學生反思:「你用辱罵的方式跟同學溝通,真的有幫你交到朋友,還是讓你更孤立?這樣做是對的(有建設性的)選擇嗎?」
? 葛拉瑟 3R 的諮商/輔導應用流程
在教甄或個案輔導實務中,老師運用 3R 的標準步驟通常是:
透過 3R,學生不再是被動受罰的客體,而是學會主動思考、為自己行為負責的理性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