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依中華藥典,下列何種口服固體製劑,不須進行崩散試驗?①咀嚼錠 ②延釋錠 ③持釋錠
(A)①②③
(B)僅①③
(C)僅②③
(D)僅①②
統計: A(848), B(503), C(174), D(225), E(0) #3818576
詳解 (共 10 筆)

背必須要崩散試驗的-學長版口訣
- 一般錠(Uncoated tablet)、 薄膜衣錠(Film-coated tablet)、糖衣錠(Sugar-coated tablet)、硬膠囊(Hard gelatin capsule)、腸溶錠(Enteric-coated tablet)、速釋錠(Immediate-release tablet)
- 女神一摸sugar daddy的硬腸想ㄙㄨˋ,讓我很崩潰

- 咀嚼錠的藥物釋放速度根據咀嚼來決定
- 這裡的延釋錠指的應該是延長釋放錠(Extended realease/ER)(Controlled release/CR),而不是延遲釋放錠(Delayed release),因為延遲釋放錠需要做崩散試驗,但是延長釋放錠不需要(看下面的考古)
- 持續釋放錠和延長釋放錠屬於需要於規定間隔時間分次釋離藥品之錠劑,所以不需要進行崩散試驗



答案
(A) ①②③ (通通都不用進行崩散試驗!)
? 核心解題關鍵:為什麼這三隻明星錠劑「都不用」做崩散試驗?
我們直接從《中華藥典》的法定條文與劑型設計的底層邏輯,把這三個成分不需做崩散試驗的原因逐一撕開看清楚:
① 咀嚼錠(Chewable tablets) $\rightarrow$ ❌ 不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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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層邏輯:咀嚼錠的設計初衷,就是讓病人在吞嚥前「在嘴巴裡直接用牙齒把它咬碎(嚼碎)」。既然它在進入胃腸道之前就已經被人為機械力破壞、咬成碎屑了,那麼在實驗室裡用崩散度測定儀去模擬它「自己變碎」的過程就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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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典規範:中華藥典明確規定,咀嚼錠不須進行崩散試驗。
② 延釋錠(Extended-release tablets) & ③ 持釋錠(Sustained-release tablets) $\rightarrow$ ❌ 不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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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層邏輯:這兩者都屬於「控制釋放劑型(Modified-release dosage forms)」。它們的任務是在體內維持幾個小時、甚至十幾小時緩慢地釋放藥物,有些甚至是靠一塊完整的塑料骨架(Matrix)在腸道內一邊緩慢擴散一邊完整排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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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它們「崩散」會怎樣?:如果延釋錠或持釋錠在胃裡「崩散(碎成粉末)」,那裡面的藥物會在幾分鐘內一次全部爆發釋放出來(這在臨床上叫作 Drug dumping,會導致嚴重的藥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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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典規範:因此,對於這種要慢慢釋放的劑型,藥典規定它們絕對不適用「崩散試驗」,而是必須強制進行更嚴格、看每小時釋出百分之多少的「溶離試驗(Dissolution test)」來控管品質。
?️ 考場大抓漏:那到底「誰」才必須做崩散試驗?
為了在考場上徹底立於不敗之地,我們順便把需要做崩散試驗、以及它們法定的「崩散時間限制」一次收網對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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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素錠(Uncoated tablets):必須做,法定崩散時間為 30 分鐘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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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衣錠(Film-coated tablets):必須做,法定崩散時間為 30 分鐘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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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衣錠(Sugar-coated tablets):必須做,法定崩散時間為 60 分鐘內(因為糖衣比較厚,多給 30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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腸溶衣錠(Enteric-coated tablets):必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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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在 pH 1.2 的模擬胃液中 1 小時內不得崩散;移至 pH 6.8 的模擬腸液中 60 分鐘內必須完全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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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場法規「崩散試驗豁免」一秒秒殺格言
上考場看到固體製劑問「不須進行崩散試驗」,請直接在腦海中勾選這三大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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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牙齒咬的 $\rightarrow$ 咀嚼錠(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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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慢慢釋放、要做溶離試驗的 $\rightarrow$ 延釋錠、持釋錠、控釋錠(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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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在舌下或嘴巴自己溶掉的 $\rightarrow$ 舌下錠(Sublingual)、口含錠(Troches)(法規上通常也是豁免或另有規範,不適用常規崩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