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各級政府應設置原住民合作社輔導小組,而下列何者非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中所規定之原住民合作社輔導小組成員?
(A)合作社主管機關代表
(B)原住民事務主管機關代表
(C)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
(D)原住民族社會經濟與勞動文化相關之學者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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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0), B(67), C(149), D(283), E(0) #3151049
統計: A(90), B(67), C(149), D(283), E(0) #3151049
詳解 (共 3 筆)
#7483391
第23題答案:D
本題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判斷。D「原住民族社會經濟與勞動文化相關之學者專家」並非該辦法明文列為原住民合作社輔導小組成員。
一、法規依據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7條規定:
「各級政府應設置原住民合作社輔導小組,輔導原住民合作社之設立及業務推展;其組織及運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因此,本題進一步要看授權訂定的《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
依該辦法關於「原住民合作社輔導小組」組成之規定,輔導小組係由下列代表組成:
-
合作社主管機關代表
-
原住民事務主管機關代表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
所以:
| 選項 | 人員 | 是否屬明文規定成員 |
|---|---|---|
| A | 合作社主管機關代表 | ✅ |
| B | 原住民事務主管機關代表 | ✅ |
| C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 | ✅ |
| D | 原住民族社會經濟與勞動文化相關之學者專家 | ❌ |
因此答案為 D。
二、為什麼 D 容易誤選?
D 的內容從政策角度看起來非常合理,因為原住民合作社確實涉及:
-
原住民族經濟發展
-
就業與勞動
-
部落產業
-
社會經濟
-
原住民族文化
但考試要問的是「法規明文規定的輔導小組成員」,不能以「實務上可能邀請專家」或「政策上應該有專家」來判斷。
也就是:
「可以邀請專家」≠「法規明定為輔導小組成員」。
三、考試記憶法
這題可以直接記成:
合作社+原民事務+目的事業 → 三類主管機關代表
也就是:
合 → 原 → 目
-
合:合作社主管機關
-
原:原住民事務主管機關
-
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至於 「學者專家」,本題不是法規明定的輔導小組成員。
結論
答案:D
? 核心法源:《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7條,以及依該條授權訂定之《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
**考點:**不要把「得邀請專家提供意見」與「法規明定之輔導小組組成員」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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