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據我國《國籍法》中之國籍取得規範,下列哪一種情形之新生兒,在 出生時「無法」直接依法定當然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A)出生時父親為中華民國國民,母親為外國籍
(B)出生時母親為中華民國國民,父親為無國籍人
(C)父母均無國籍,且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出生
(D)父母皆外國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飛機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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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0), C(4), D(3), E(0) #3953763

詳解 (共 1 筆)

#7437042
(A) 與 (B) 皆能當然取得
我國國籍法自民國 89 年(2000年)修正後,已落實性別平等。不論是「父」或「母」任何一方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不論另一方是外國籍或無國籍,新生兒在出生時皆能當然取得我國國籍。
(C) 能當然取得
當父母均為「無國籍人」時,若孩子在臺灣(中華民國領域內)出生,為了避免嬰兒一出生就成為無國籍的人道孤兒,我國法律此時會啟動「補充屬地主義」,讓孩子直接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D) 「無法」直接當然取得(
原因: 父母皆為外國籍,代表孩子出生時可以依據其父母國家的法律取得該國國籍(並非無國籍人)。
既然孩子不是無國籍人,我國就不會啟動補充屬地主義。因此,即使孩子是在中華民國境內的飛機、船舶或領土上出生,依然無法直接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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