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甲受乙詐欺而購買高價商品,事後發現商品功能與乙所述不符。若從民 法意思表示瑕疵角度分析,甲最可能主張何種法律效果?
(A)撤銷受詐欺所為之意思表示
(B)請求宣告乙立即受刑罰執行
(C)請求行政機關加重處分
(D)主張契約自始必然無效且不得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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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0), C(0), D(2), E(0) #3953766

詳解 (共 1 筆)

#7437652
根據我國《民法》第 92 條第 1 項規定:「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法律效果: 甲因為受到乙的欺騙,導致其內心的真實想法與外在的行為表現不一致(屬於意思表示不自由)。此時在法律上,該買賣契約並非直接無效,而是給予受害者甲一項「撤銷權」。
當甲依法行使撤銷權後,依據《民法》第 114 條,該法律行為(買賣契約)就會視為自始無效,甲便能請求乙退還價金、自己則退還商品。
以上供參,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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