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下列何者屬規制物之公法上性質之一般處分?
(A)將建築物登記為古蹟
(B)對都市計畫所為之個別變更
(C)警察引導民眾遵循方向
(D)公告公有停車場之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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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7), B(54), C(73), D(55), E(0) #3930149
統計: A(587), B(54), C(73), D(55), E(0) #3930149
詳解 (共 3 筆)
#7415169
(B):都市計畫個別變更通常屬具體行政處分或計畫行為,可能針對特定區域/人,非純粹「規制物」的一般處分。
(C):警察引導民眾屬即時強制或事實行為(非處分),或針對特定人的具體指導。
(D):公告公有停車場收費標準屬法規命令或抽象規範,而非針對特定「物」的公法一般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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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1502
答案是 (A) 將建築物登記為古蹟。[yamol]
理由說明
規制物之一般處分的概念
依《行政程序法》第 92 條第 2 項後段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此即所謂「對物一般處分」(或稱規制物之一般處分)。其特徵在於:[mojlaw.moj.gov]
-
處分對象為「物」而非特定人
-
透過對物的規制,間接對不特定多數人發生法律效果
-
仍須符合「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要件
各選項分析
| 選項 | 內容 | 性質判斷 | 理由 |
|---|
| 選項 | 內容 | 性質判斷 | 理由 |
|---|---|---|---|
| (A) | 將建築物登記為古蹟 | ✓ 對物一般處分 | 古蹟指定係對特定「物」賦予公法上地位,進而限制該物之使用、處分等權能,並對不特定人產生拘束效果(如不得任意拆除),屬典型規制物之一般處分。[yamol] |
| (B) | 對都市計畫所為之個別變更 | 具體行政處分(對人) | 依司法院釋字第 156 號解釋,都市計畫之「個別變更」因直接限制一定區域內人民之權利,屬行政處分,但係針對特定區域內可得確定之人,非純粹對物之規制。[mojlaw.moj.gov] |
| (C) | 警察引導民眾遵循方向 | 事實行為/即時強制 | 屬現場指揮疏導之事實行為,非行政處分。[yamol] |
| (D) | 公告公有停車場之收費標準 | 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 | 係對多數不特定人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規範,屬法規命令性質,非對特定物之一般處分。[yam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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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區別
本題考點在於辨識「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此一對物一般處分類型。古蹟指定屬對建築物賦予公法上特殊地位(公物設定),故符合要件;而都市計畫變更雖亦可能涉及土地,但其本質在規劃土地使用分區,且釋字第 156 號已明確定性為對人之行政處分。[law.moj.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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