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依據民法之規定,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之效力如何?
(A)得撤銷
(B)效力未定
(C)有效
(D)無效
統計: A(23), B(478), C(21), D(211), E(0) #3307418
詳解 (共 3 筆)
依據民法之規定,無代理權人以自己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之效力如何? 有效
根據《民法》第 170 條第 1 項規定:「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
這意味著,該法律行為的效力處於一種「不確定」的狀態:
-
如果本人(被代理人)事後表示承認,該行為即對本人發生效力(有效)。
-
如果本人拒絕承認,該行為即對本人不發生效力(無效)。
在本人尚未決定是否承認之前,該法律行為的效力懸而未決,學理上稱為「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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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 170 條 1 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 2 前項情形,法律行為之相對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本人確答是否承認,如本人逾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
完整解題步驟(白話版)
Step 1:先搞懂「無代理權」是什麼意思
無代理權 = 某人沒有得到授權,卻冒充別人的名義去做法律行為。
? 舉例: 你沒有經過鄰居同意,就冒充鄰居的名義把他的腳踏車賣掉 → 這就是「無代理權」。
Step 2:記住「無代理權」的效力
民法第170條: 「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
? 白話翻譯: 這個行為不算數也不算不算數,要等本人(被冒充的那個人)說了算。
本人說「我承認」→ 有效
本人說「我不承認」→ 無效
這種「等本人決定」的狀態,法律上叫做 「效力未定」 。
Step 3:比對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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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得撤銷 → 原本有效,可以撤銷 → 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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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效力未定 → 等本人決定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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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有效 → 直接有效 → 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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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無效 → 直接無效 → 不符
Step 4:答案出爐
無代理權的行為要等本人決定 → 效力未定 → 選 (B)
? 歷年出處
| 年度 | 考試名稱 | 題號 |
|---|---|---|
| 92年 | 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甄試 | — |
| 102年 | 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甄試 | — |
| 113年 |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甄試 | 第4題 |
出題頻率:⭐⭐⭐(最高頻,必背!)
? 歷年類似考題
92年考過:
題目:甲未經乙授權,以乙之名義向丙購買房屋,甲、丙間之買賣契約效力如何?
(A) 有效
(B) 無效
(C) 效力未定
(D) 得撤銷答案:(C)
?️ 考場秒殺心法
看到「無代理權」→ 直接選「效力未定」
口訣: 「冒充別人,等人點頭」
? 重點歸納
無代理權 → 效力未定
四種法律行為效力:
有效 → 直接有用
無效 → 直接沒用
得撤銷 → 原本有用,可以取消
效力未定 → 等本人決定(無代理權就是這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