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有關信託業者因擔任受託人而為公司股東之法制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信託業擔任受託人取得自己公司股票時不可行使表決權
(B)信託業擔任受託人取得自己公司股票時可以擔任自己公司之董事
(C)信託業擔任受託人取得其他公司過半股權時,則信託業者與該公司具有控制從屬關係
(D)信託業擔任受託人取得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時,若無運用決定權,則無辦理股權申報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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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 B(6), C(5), D(25), E(0) #3709810

詳解 (共 2 筆)

#7315232
46.有關信託業者因擔任受託人而為公司股東之法制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信託業擔任受託人取得自己公司股票時可行使表決權
(B) 信託業擔任受託人取得自己公司股票時可以擔任自己公司之董事(不可以)
(C) 信託業擔任受託人取得其他公司過半股權時,則信託業者與該公司有控制從屬關係(不具)
(D) 信託業擔任受託人取得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時,若無運用決定權,則無辦理股權申報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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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3639
正確選項為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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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我國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與主管機關函釋,當信託業者擔任受託人取得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時,對於信託財產若無運用決定權(例如被動接受委託人指示之信託),則不具有實質控制力,無辦理股權申報之義務。各選項詳細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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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錯誤: 信託業者基於受託人地位取得自己公司的股份,因信託財產具獨立性,為維護受益人權益,可行使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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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錯誤: 信託業者為法人,不得擔任自己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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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錯誤: 依經濟部函釋,信託關係不單純採股份所有權的形式認定控制從屬關係;受託人不因信託關係取得股份而成為控制公司,關係企業規定原則無適用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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