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有關憲法第 8 條人身自由保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除現行犯之逮捕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
(B)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至遲應於 24 小時內將犯罪嫌疑人移送該管法院 審問
(C)本人或他人均得聲請法院,於 24 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D)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除本人外不得向法院聲請追究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 B(12), C(19), D(161), E(0) #4026277
統計: A(4), B(12), C(19), D(161), E(0) #4026277
詳解 (共 5 筆)
#7509254
答案是 (D)。
依《憲法》第8條:
* (A)⭕ 非現行犯逮捕,須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
* (B)⭕ 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至遲 24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
* (C)⭕ 本人或他人均得向法院聲請提審。
* (D)❌ 錯誤。非法逮捕拘禁時,並非只有本人可以聲請,本人或他人均得向法院聲請追究。
? 記憶:憲法第8條 → 24小時+本人或他人得聲請。
4
0
#7511290
|
對的選項 (A) 除現行犯之逮捕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只有現行犯可以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逮捕)
(B)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至遲應於 24 小時內將犯罪嫌疑人移送該管法院 審問
(C) 本人或他人均得聲請法院,於 24 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
D不是的,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8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除本人外,他人(如親友、辯護人等)亦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或提審。 [1]
- 憲法明文規定: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8條第四項,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
法定義務與時限:法院受理後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提審制度保障:同條第二項亦規定,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機關聲請提審,以即時審查拘禁之合法性。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