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債權人甲起訴主張債務人乙自民國98年起無權占有其所有坐落臺中市之A土地,興建B建物並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長達9年,獲有不當得利,請求拆除B建物並返還A地,及給付新臺幣(下同)840萬元,及至返還A地之日,按月給付之不當得利10萬元。甲於115年獲勝訴判決確定後,向乙住所地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請求拆屋還地及執行上開不當得利債權,執行法院受理後核發自動履行命令命乙自動拆屋還地。乙收受命令後,以甲於100年向其借款1,200萬元,主張抵銷。甲另欲聲請執行設於臺北市的丙保險公司按月給付乙的年金保險給付3萬元,及設於高雄市某銀行桃園分行存款50萬元。請析論下列問題:
(四)甲發現乙財產不足供執行清償金錢債權,而B建物經鑑定價值2,000萬元,乃改為聲請查封拍賣B建物,並撤回拆屋還地部分之聲請,請問債權人聲請是否有理由?拍定後,B建物有無占有A土地之權源?債權人得否主張B建物係無權占有,請求拍定人拆屋還地?(20分)
詳解 (共 1 筆)
Jerry
詳解 #7479257
本題的核心有兩個: 第一,乙的 B 建...
(共 193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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