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與乙因金錢借貸發生爭議,乙提起給付訴訟,第一審法院判決乙勝訴, 命甲應給付新臺幣 100 萬元。該判決送達後,甲不服,於法定期間內向 原第一審法院提出上訴狀,但該上訴狀內容僅載明下列事項:當事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第一審判決及對該判決上訴之陳述、對第一審判決不服 之範圍及應如何廢棄或變更之聲明。試問:第二審法院應如何進行後續 審理?(25 分)
申論題作答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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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由 的 男 人
申論題作答 #102093
71 分
71
總分
8分55秒 總時間
2 人解鎖
2026.08
作答大綱
上訴漏未記載所依據上訴之法條(? 其他只有一點印象 完全沒念到的部分 就掰
正文
(一)第二審法院應先命上訴人甲補正上訴狀漏未記載事項。 1.該上訴狀漏未記...
池采珮
申論題作答 #98149
76 分
76
總分
26分38秒 總時間
3 人解鎖
2026.07
正文
(一)依民事訴訟法第441條規定,上訴狀內應表明: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第一審...
簡慧馨
申論題作答 #10245
69 分
69
總分
160分43秒 總時間
3 人解鎖
2026.03
作答大綱
二審上訴要件 欠缺上訴理由未提出當事人得依民訴第4441 Ⅳ、4441 Ⅴ準用第447條
正文
(一)第二審上訴應具備要件 上訴絕對應記載事項 民訴第437條、第440條、第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