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立法院所設之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 67 條第 2 項之規定,邀請政府人員到會備詢時,下列 何者並無應邀說明之義務?
(A)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B)法務部調查局局長
(C)海洋委員會主任秘書
(D)參謀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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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7), B(8), C(28), D(63), E(0) #3891992
統計: A(97), B(8), C(28), D(63), E(0) #3891992
詳解 (共 2 筆)
#7407454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 67 條第 2 項及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461 號解釋意旨,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公務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外,於立法院各種委員會邀請時,皆有應邀說明之義務。
❌ 正確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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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
公平交易委員會為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合議制機關,其委員在任期內依法獨立辦案,不受外部干涉。因此,如同大法官、監察委員、考試委員、法官及審計長等獨立行使職權之人員,並無到立法院委員會備詢的說明義務。
公平交易委員會為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合議制機關,其委員在任期內依法獨立辦案,不受外部干涉。因此,如同大法官、監察委員、考試委員、法官及審計長等獨立行使職權之人員,並無到立法院委員會備詢的說明義務。
錯誤選項分析(皆具有備詢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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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法務部調查局局長 ❌
屬於行政院法務部所屬的公務員,非屬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的人員,因此有應邀備詢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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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海洋委員會主任秘書 ❌
屬於行政院二級機關海洋委員會的幕僚長與所屬公務員,負有行政職務,具有到會說明之義務。
屬於行政院二級機關海洋委員會的幕僚長與所屬公務員,負有行政職務,具有到會說明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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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參謀總長 ❌
依據釋字第 461 號解釋,參謀總長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負責國防重要事項與預算編列執行,屬於憲法所指之「政府人員」。除非因執行關係國家安全之軍事業務而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
依據釋字第 461 號解釋,參謀總長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負責國防重要事項與預算編列執行,屬於憲法所指之「政府人員」。除非因執行關係國家安全之軍事業務而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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