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某機關科長甲口頭命令其下屬科員乙,製作 1 份內容不實之會議紀錄。乙認為該命令違法,依公務人員保 障法規定,乙應如何應對最為適法?
(A)應立即服從,因公務員有絕對服從長官之義務
(B)應堅決拒絕服從,並逕行向政風單位檢舉其長官
(C)應先向其長官甲陳述意見,若甲認為其命令未違法並以書面下達,則乙應服從並得免除責任
(D)應先服從,但私下以書面方式記錄長官之指令以求自保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 B(137), C(916), D(1), E(0) #4026736
統計: A(3), B(137), C(916), D(1), E(0) #4026736
詳解 (共 6 筆)
#7503175
答案選c。不過偽造不實會議紀錄已經觸犯刑法了,公務員已經明知違反刑法,實務上c是有可能被送法院的
7
0
#7559656
正確答案為 (C)。
解析說明
依據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7 條 之規定(公務人員服從義務與責任之排除):
1. 陳述意見與書面下達(第 1 項): 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如有意見,應向該長官陳述。服從命令之履踐,長官如認為該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
2. 書面陳述與推定書面(第 2 項): 長官如未以書面下達,公務人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為之;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其命令。
3. 明知違法之例外(第 3 項): 長官所發之命令,長官未以書面下達者,公務人員不得服從;其明知命令違反刑事法律者,無服從之義務。
各選項分析:
(A) 錯誤: 我國公務員服務法與保障法採「相對服從說明制」,非絕對服從。
(B) 錯誤: 依法應先向長官「陳述意見」,請求檢討或以書面下達,而非直接拒絕或逕行檢舉。
(C) 正確: 完全符合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7 條第 1 項之適法處理程序(陳述意見 \rightarrow 長官以書面下達 \rightarrow 服從並免除責任)。
(D) 錯誤: 口頭命令在未依程序向長官陳述意見並取得書面命令前,不應直接服從或僅私下記錄。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