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下列事項,何者在憲法中未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
(A)總統之職權
(B)立法院之組織
(C)國防之組織
(D)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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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4), B(30), C(169), D(137), E(0) #4002919
統計: A(264), B(30), C(169), D(137), E(0) #4002919
詳解 (共 6 筆)
#7492728
第76條
立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第136條
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
第137 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
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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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7504
(D) 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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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7869
這題是法學知識(憲法)中非常經典的「條文對照題」,主要考查考生對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中,各機關組織及權利行使是否設有法律保留原則(即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的熟悉度。
本題的正確答案是 (A) 總統之職權。
以下針對各個選項的法規條文與破題關鍵解析:
核心觀念:什麼是「以法律定之」?
憲法中若出現「以法律定之」的字眼,代表該事項屬於「法律保留事項」,立法院必須制定具體的法律來規範它。
選項逐一解析
- (A) 總統之職權 ➔ 【正確答案,未明文規定】
- 開講:憲法本文第 4 章(第 35 條至第 44 條)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詳細列舉了總統的各項職權(如:締結條約、宣戰、媾和、宣布戒嚴、發布緊急命令、任免官員等),但條文中完全沒有「總統之職權,以法律定之」這樣的字眼。
- 破題關鍵:總統的職權是由憲法直接賦予的(憲法保留),而不是由立法院寫法律來規範、定義或限制總統可以做什麼。因此,它是未明文規定的。
- 注意陷阱:憲法第 61 條規定「行政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第 76 條規定「立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但總統府的組織(總統府組織法)是依據憲法第 48 條誓詞內涵與機關設置慣例衍生,憲法本文並未對總統「職權」或總統府「組織」寫出以法律定之。
- (B) 立法院之組織 ➔ 【憲法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
- 法規依據:憲法第 76 條明文規定:「立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因此立法院設有《立法院組織法》。
- (C) 國防之組織 ➔ 【憲法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
- 法規依據:憲法第 137 條第 2 項明文規定:「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這也是國防部以及《國防組織法》的法源依據)。
- (D) 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 ➔ 【憲法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
- 法規依據:憲法第 136 條明文規定:「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此即為現行《公民投票法》的憲法依據)。
口訣
在憲法中,五院的「組織」通通都是「以法律定之」(如:行、立、司、考、監之組織,以法律定之)。但總統的職權是國家元首的憲政權力,憲法只有直接列舉,絕無授權立法院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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