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針對同一事項,國際條約、憲法、法律、法規命令均有相關規定,請問在個案實際適用順序上,應以何者 為優先?
(A)憲法
(B)法律
(C)法規命令
(D)國際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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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24), B(61), C(429), D(42), E(0) #3928803
統計: A(424), B(61), C(429), D(42), E(0) #3928803
詳解 (共 3 筆)
#7415573
效力:憲法>法律>(=國際條約)>法規命令
實際適用:法規命令>法律(=國際條約)>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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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9416
本題的正確答案是 (C) 法規命令。
這題是法學緒論中非常經典、也極容易讓人掉入陷阱的「法律適用順序」觀念題。以下用一針見血的白話解析,帶你破除這個魔王級盲點:
關鍵:分清楚「效力位階」與「個案適用順序」!
很多同學一看到「優先」兩個字,腦海裡馬上反射出「憲法最高、法律第二、命令最低」的法律位階圖,然後就開心地選了 (A) 憲法。
但是!這題問的是個案的「實際適用順序」,而不是法規的「效力高低」!
但是!這題問的是個案的「實際適用順序」,而不是法規的「效力高低」!
在法律實務上,有一個非常神聖的審判原則叫做「法律適用之具體性(層級化適用原則)」。
- 白話意思:當法官或公務員在審理一個具體的個案時,必須「由下往上」找法規。也就是先找最貼近個案、規定得最細緻、最具體的法規來用;如果下位階的法規沒有問題,就直接拿來判,不需要每次都動用到憲法。
- 各層級的角色:
- 法規命令(C):規定得最密實、最細節(例如各種執行細則、辦法),所以個案在「實際適用」時,它是最直接、最優先被拿出來用的。
- 法律(B)/ 國際條約(D):通常規定得比較抽象。
- 憲法(A):國家最高的根本大法,最為抽象。它的存在是當作「照妖鏡」,用來審查下面那些法規命令或法律有沒有違憲、有沒有效。如果下層的命令沒違憲,個案當然是優先適用具體的命令。
因此,題目問「在個案實際適用順序上」,最具體、最直接的 (C) 法規命令 享有第一順位的適用優先權。
「適用 vs 位階」二分法筆記
考試遇到這類題目,請在題目上圈出關鍵字,直接套用以下兩套公式:
- 公式一:如果問【效力位階】誰最高? -> 走「由上往下」的威嚴路線。
- 【憲法 > 法律(條約) > 法規命令】(下位牴觸上位者無效)。
- 公式二:如果問個案【實際適用】誰優先? -> 走「由下往上」的具體路線。
- 【法規命令 > 法律 > 憲法】(先適用最基層、最細緻的具體規定)。
大絕招:
只要在 115 年或未來的考卷上看到「實際適用順序」、「個案審判適用」,眼睛直接越過憲法和法律,無腦秒選【法規命令】(或特別法、最具體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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