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下列何種行政行為之作成程序,行政程序法中未有明文規定?
(A)訂定行政規則
(B)締結行政契約
(C)處理陳情
(D)發布緊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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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 B(20), C(131), D(642), E(0) #4002727
統計: A(18), B(20), C(131), D(642), E(0) #4002727
詳解 (共 4 筆)
#7519476
(D) 為什麼未明文規定?
- 法律層級不同: 「緊急命令」是總統為了國家面臨重大危難(如戰爭、重大天災、經濟危機)時,為了迅速應變而發布的特殊命令。
- 法源依據: 它的發布程序是直接規範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3 項,屬於憲法層級的權力運作,而且必須在發布後提交立法院追認。這不屬於一般行政機關日常運作的範疇,因此《行政程序法》裡完全沒有明文規定緊急命令的作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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