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下列何者並非訴願先行程序?
(A)稅捐稽徵法上之復查
(B)藥事法上之異議
(C)貿易法上之聲明異議
(D)公務人員保障法上之復審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6), B(30), C(68), D(371), E(0) #4002730
統計: A(76), B(30), C(68), D(371), E(0) #4002730
詳解 (共 6 筆)
#7480899
(A)稅捐稽徵法「復查」→ ✅
對於稅捐處分不服時,原則上必須先:
申請復查 → 再提起訴願 → 行政訴訟
因此復查是典型的訴願先行程序。
⸻
(B)藥事法「異議」→ ✅
對藥事法相關處分不服,法律設有先行的異議程序。
所以必須先經過異議,再進入後續訴願程序。
⸻
(C)貿易法「聲明異議」→ ✅
依《貿易法》相關規定,對處分不服者,須先經過聲明異議程序,再進行訴願。
因此也是訴願先行程序。
⸻
⭐ (D)公務人員保障法「復審」→ ❌
這是本題的陷阱。
公務人員對於:
行政處分 → 復審
復審本身就是公務人員的特別行政救濟程序。
也就是說,它不是:
復審 → 訴願 → 行政訴訟
而是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的特別規定,直接循復審、再進入行政訴訟。
因此「復審」不是「訴願前置程序」。
6
0
#7496593
訴願先行程序
提訴願前要先進行的程序
- 稅捐稽徵法的復查
- 商標法之異議
- 專利法之再審查
- 集會遊行法之申復
- 兵役法之複核
- 藥事法之復核
- 海關緝私條例之復查
- 全民健康保險之爭議審議程序
- 大學法規定之學生申訴
- 貿易法之聲明異議
- 關稅法之復查
- 土地徵收條例規定之復議
ㅤㅤ
相當於訴願程序
可取代訴願,所以提完這些後直接接訴訟
- 會計師懲戒之覆審(ps. 律師懲戒委員會性質:一審判決,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性質:二審判決)
- 行政執行法之聲明異議
- 公務人員保障法之復審
- 教師法之申訴、再申訴
-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覆議
- 政府採購法之申訴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