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當事人對於行政機關所為之處分不服提起訴願,但欠缺具體事實,經通知補正後未為補正,則訴願管轄機 關應為如何之處理?
(A)訴願不受理
(B)訴願無理由駁回
(C)原處分撤銷
(D)再命為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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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2), B(102), C(10), D(13), E(0) #4002732

詳解 (共 5 筆)

#7477618
答案:A 訴願不受理 解析 本題考「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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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5678
答案:(A) 訴願不受理 ⭕ 這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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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0910

這題考的是《訴願法》關於訴願書欠缺必要事項,經通知補正而不補正的效果。

一、先抓題目的關鍵

題目說:

當事人提起訴願 → 欠缺具體事實 → 通知補正 → 逾期未補正

這種情況不是在判斷「訴願有沒有理由」,而是訴願程序本身存在程序上的欠缺。

如果經通知限期補正,當事人仍然不補正:

? 訴願不受理

因此答案是 A。



二、為什麼不是 B「無理由駁回」?

這是很重要的區分:

不受理 → 程序上有問題,根本不進入實體審理。

無理由駁回 → 程序合法,已經進入實體審查,但認為訴願人的主張沒有理由。

本題:

欠缺具體事實+通知補正仍未補正

屬於程序瑕疵,所以是:

不受理

而不是「無理由駁回」。



三、其他選項

(C)原處分撤銷 ❌

訴願管轄機關不是因為訴願書欠缺具體事實,就直接撤銷原處分。

(D)再命為補正 ❌

法律已經給予一次補正機會,當事人逾期仍未補正,訴願機關可以直接作成不受理決定,不必一直要求補正。



? 考試快速判斷

看到:

訴願書欠缺 → 通知補正 → 不補正

直接想到:

程序不合法 → 不受理 → A

另外記一個超重要區分:

不受理=程序有問題
駁回=實體上沒有理由

所以本題答案:

(A)訴願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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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1893
這題是 訴願法第77條 不合法 →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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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3957

無理由駁回?已受理,只是審核起來沒爭議

不受理?還在受理階段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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